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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35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北大队

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35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235项:“柳北区雅儒路道路交通问题,道路窄违章停车车辆多,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管理。

二、调查情况

1、调查时间:201864-5

调查人员:大队长宁宏东,大队分管秩序中队副大队长陈斌、秩序中队指导员韦海鹏、大队监控中心民警谢显文

2、调查地点

柳北区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雅儒路

3、调查对象

雅儒路

4、调查方式

通过高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及派员实地走访调查。

5、调查过程

201864日至65日,在柳北区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通过高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柳北区雅儒路的道路交通通行情况进行视频巡查,并派员实地走访调查。

6、证明材料

1在柳北区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通过实时视频查看雅儒路的交通状况。



















(2)路面民警在雅儒路整治违停行为













(3)民警在高峰期对雅儒路广雅桥底进行交通疏导























7、调查结果

雅儒路道路狭长,停车条件不足,造成路边确实存在车辆违法占道停放影响交通,也影响了市容市貌。相关部门均依法对雅儒路进行严格管理,交警部门对违法占用车行道上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城管部门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整改目标

通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落实日常工作的巡逻管控制度和值班备勤制度,不断劝离或者查处在车行道上的违停车辆,确保在白天有警力管控的时段车行道上的车辆违法停放指标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的有关指标标准,夜间没有警力监控时段,对有关车行道违法停放的群众投诉的处警率达到100%

四、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交警支队柳北大队秩序中队广雅岗组

责任人:邓勇

联系方式:18207726700

五、整改措施

1.广雅警组创建“党员示范岗”,通过党建工作的引领,进一步促进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2、由广雅警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和要求,合理调整工作人员,把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广雅警组,确保广雅警组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3、明确每天730-12:0015:00-18:30时段的工作责任,加强警力部署,对占用车行道停车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将证据采集整理录入,依法加大对在车行道违法停车、占道停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辅助,提高查处效率和震慑力.

4、对于空挡或者夜间没有警力监控的时段发生的违法停放行为,群众投诉的要立即接处警进行处置。如发生群众投诉较多或者严重影响交通的,要采取集中整治措施。

5、对于严重妨碍交通的违法停放车辆,坚决采取拖离措施。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在大队宣传栏进行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2517478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251748lbjjdd@126.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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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35项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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