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0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0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40项:“城中区公园路小学附近的停车位太少,上下学时间路很堵,希望能增加一些车位。”
二、调查情况
1、调查的时间:2018年6月4日-5日
2、调查地点:城中区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公园路小学
3、调查对象:公园路小学
4、调查方式:通过高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及派员实地走访调查。
5、调查过程:2018年6月4日至6月5日,在城中区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通过高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城中区公园路小学附近的道路交通通行情况进行视频巡查,并派员实地走访调查。
6、证明材料:见附件
7、调查结果:由于公园路小学属于老城区,附近居民区、商业圈,街道狭窄、容积量饱和,已最大程度施划停车泊位,不宜增设停车泊位。相关部门均依法对公园路小学附近进行严格管理,交警部门对违法占用车行道上的车辆依法进行贴单处理,城管部门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整改目标
积极联合城管相关部门共同整治、清理违章占道、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协作配合,依法管理,坚决取缔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利用率。对占用车行道停车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将证据采集整理录入,严厉打击辖区违停现象;对占用人行道停车的机动车则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巡逻管控,加大路面监管力度,依法对加大对违法停车、占道停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扩大查处范围和时间,提高查处效率和震慑力。
2.科学安排部署,如发现有车辆乱停放就责令违停车辆驾驶人立即将车辆驶离,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拒不驶离的,对其进行处罚;对确实已造成堵塞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进行严厉处罚。
3、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规范民警执法。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附件:
公园路违法停车整治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