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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4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荣军派出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244项:“(去柳州市鱼峰区荣军派出所更换身份证时,有不懂的问题去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他们的有点不耐烦,希望以后在工作方面遇到不懂的群众去咨询时,要有耐心去解答。)”

二、调查情况

接到该整改意见后,荣军派出所第一时间对该所全体民警及辅警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表明因时间长记不清,当然也不排除个人态度不端正或因不是窗口工作人员才产生不耐烦等原因,以致未能很好的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整改目标

落实首问责任制,明确民警职责任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度。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荣军派出所

责任人:强锋

联系方式:0772-3892481

五、整改措施

1.2018710日至814日,为民警学习教育阶段。主要着重对户籍、身份证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2.2018815日至814日,为民警剖析问题阶段。要求民警针对自己日常办理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问题原因,加强整改。

3.2018915日至112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派出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明确民警职责任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度。

六、整改回应机制

户籍民警辅警互相监督,耐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

整改公开方式:分局网站公示(http://10.150.23.1/),派出所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3833031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约谈记录;三、检查、宣传记录;四、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3833031

鱼峰分局荣军派出所

2018710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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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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