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消防支队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消防支队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7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支队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按照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第247项建议进行整改,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减少当事人提供不必要的重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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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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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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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机制
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对重复的材料不再重新收取。
三、实施主体
责任科室:柳州消防支队审核验收科
责任人:黄浦
2018年11月20日前
整改公开方式:通过支队公示栏进行公示。
信访举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柳州消防,进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相关人员要高度这项工作,提高认识,这项工作涉及优化营商大环境,要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整改。要画好线路图,制定好时间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