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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消防支队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州市消防支队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7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支队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按照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第247项建议进行整改,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减少当事人提供不必要的重复材料。

  1. 整改措施

  2. 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对重复的材料不再重新收取。

    三、实施主体

    责任科室:柳州消防支队审核验收科

    责任人:黄浦

    1. 整改时限

    2. 20181120日前

      1. 回应机制

      2. 整改公开方式:通过支队公示栏进行公示。

        信访举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柳州消防,进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相关人员要高度这项工作,提高认识,这项工作涉及优化营商大环境,要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整改。要画好线路图,制定好时间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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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消防支队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4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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