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45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
第145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145项:“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门面前面有很宽的地方,但不能摆东西,有关系的人就能摆,没有关系就不能摆。”
二、调查情况
1、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18年6月6日
调查人员:柳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督科队员(解东琦、丁涛)
2、调查地点
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及柳北区执法局执法监督科办公室
3、调查对象
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一中队中队长(莫志武)
4、调查方式
自查自纠、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5、调查过程
1、自查自纠
针对群众反映:“(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门面前面有很宽的地方,但不能摆东西,有关系的人就能摆,没有关系就不能摆。)”的问题,我局执法监督科队员丁涛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5时,对广雅路所属管辖市容一中队原中队长,进行一对一面对面问话调查,了解一中队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调查中,一中队中队长否决有执法不公现象,并说道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一中队执法队员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执法,严格掌握执法尺度,做到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不得徇私,随意处罚。
2、查阅资料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局执法监督科督察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对我局队员进行目标考核管理,从目标考核的结果看,自2017年1月至12暂时没有发现执法不公的现象。2017年1月至12月我局一中队共计对广雅路占道经营行为处罚40起,并且未接到过有关于执法不公的投诉。
3、现场检查
于2018年6月6日上午,执法队员对广雅路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门店外摆卖的现象。
6、调查结果
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门面前面有很宽的地方,但不能摆东西,有关系的人就能摆,没有关系就不能摆。”经调查之后暂时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柳北区执法队员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执法,严格掌握执法尺度,做到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不得徇私,随意处罚。
7、调查佐证材料清单
1、2017年目标管理考核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1月至12月目标管理考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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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队员违纪情况与表扬决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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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广雅路6月6巡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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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一对一、面对面问话调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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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话笔录。
三、整改目标
1、加强对广雅路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管理;
2、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执法。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北执法局市容一中队、执法监督科
责任人:黄绍宁、黄新钊、林春生
联系方式:2871387、2530133
五、整改措施
1.每天都安排一名队员对广雅路沿街门面以及道路进行巡查监控,发现违章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2.加大力度整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占道经营违章现象严重的门面进行整治;
3.以长效管理为目标,按照创城固卫市容标准加强管理,做到发现在前,工作在前,处理在前,为创城固卫夯实基础
4、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队员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城市管理执法纪律。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http://www.lbq.gov.cn/gzdt.aspx),广雅社区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2871387、2530133
整改公开内容:
1、整改方案;
2、巡查、整治和处罚情况简介及图片;
3、巡查记录;
4、组织队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图片。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2871387、2530133
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