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雒容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东新区雒容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2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柳东新区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2018〕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7年度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附件1中的202号:“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连丰村新村屯村民反映,村里面的石厂被人家来承包,到村民手上的钱很少,怀疑被人家贪污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下来帮助村民解决,调查清楚。”
调查情况
经调查了解,村民于1月18日到石厂阻工,经劝导阻工村民代表到新区综治办与厂方进行调解。调解回来后,村民代表自行组织村民开会,村民接受此前签订的承包合同
三、整改目标
已完成
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雒容镇连丰村委
责任人:欧阳希原
联系方式:0772-6511038
四、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已完成
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雒容镇连丰村村委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6511038
整改公开方式:一、调查走访记录;三、开相记录、照片。
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