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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雒容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州市“二次创业”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柳东新区雒容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2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柳东新区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2018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7年度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整改事项

附件1中的202“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连丰村新村屯村民反映,村里面的石厂被人家来承包,到村民手上的钱很少,怀疑被人家贪污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下来帮助村民解决,调查清楚。

  1. 调查情况

经调查了解,村民于118日到石厂阻工,经劝导阻工村民代表到新区综治办与厂方进行调解。调解回来后,村民代表自行组织村民开会,村民接受此前签订的承包合同

三、整改目标

已完成

  1. 整改主

责任科室:雒容镇连丰村委

责任人:欧阳希原

联系方式:0772-6511038

四、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已完成

  1. 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雒容镇连丰村村委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6511038

整改公开方式:一、调查走访记录;三、开相记录、照片。


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人民政府

2018711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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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雒容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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