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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处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04、21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市柳东新规划建设环保处对2017年度

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

20421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整改事项

204“柳州市雒容镇秀水村,在本村农民的建房问题也得不到很好地处理,公安部门表示分不了户口就审批不了建房,但农民急需土地来建房来结婚居住。”

216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盘古村村民,本镇的村民办分户都是办不了的,结婚十多年了要和兄弟姐妹分户和起房,今年也到政府去办分户,工作人员说要有房产证才给分,说要起房子又不给起,要起房要拿房产证,不给起房哪来的房产证,说法都矛盾,事情也没法办,不知到这样的事情到底要怎样才能办得。”

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524

调查地点: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雒容镇秀水村、雒容镇盘古村、柳东公安分局、雒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调查对象:覃先生、李先生、柳东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雒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相关工作人员

调查方式:电话沟通、组织会议。

调查过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规建处通过电话联系群众对他们的情况以及诉求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与沟通;了解到群众信息以及具体情况之后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并组织有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召开协调会。

调查结果:(一)柳东公安分局调查结果:204“公安部门表示分不了户口。”216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盘古村村民,本镇的村民办分户都是办不了的,结婚十多年了要和兄弟姐妹分户和起房,今年也到政府去办分户,工作人员说要有房产证才给分”意见建议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柳公通〔2015165号《柳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章户籍申报基本条件规定第三条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第四条实施细则中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产权的房屋、公租房、单位集体宿舍、亲属住所(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具有由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签发办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因群众未具备分户条件,不能给予分户。

(二)雒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调查结果:204“在本村农民的建房问题也得不到很好地处理,公安部门表示分不了户口就审批不了建房。”意见建议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群众所在村屯为秀水村满贡屯,暂未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并已完成新农村规划正式成果,若满足相关条件下可进行报建,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户口簿方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则要求申请人有合法产权证明方能分户,两者办理程序中存在着一定的“互为前置”矛盾。

(三)雒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调查结果:第216项“说要起房子又不给起,要起房要拿房产证,不给起房哪来的房产证,说法都矛盾,事情也没法办,不知到这样的事情到底要怎样才能办得。”意见建议不属实。

根据《柳州市柳东新区私房规划管理办法》(柳东管发【200950号)第十条第三项房屋规划验收的管理第4点:“新区范围内已明确近期要实施村庄整治的村屯或者建设项目用地红线核发后,在该规划范围内的私房一律停止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补证。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可按审批要求予以办理。违法建筑已交纳罚款的,可按审批要求予以办理。”该群众属雒容镇盘古村盘古屯,已实施村庄整治工作(整村征地),故停止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补证。

整改目标

1.文件政策出台由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市公安局等市级职能部门在深入问题和政策研究基础上,联合提出解决农村村民分户建房审批及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方案,厘清户口分户登记与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之间的关系;二、规建处牵头进行深入研究与梳理农村村民分户建房审批及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方案,并征求国土柳东分局、柳东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以管委名义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2.政策宣传类通过村委代表,村里公告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宣传,将群众关注的问题、私房管理办法、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及时广泛发布,宣传办理条件及程序,提高公众知晓度,普及相关知识。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环保处

责任人:陶源

联系方式0772-2673032

五、整改措施

1.文件政策出台:规划建设环保处将厘清户口分户登记与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之间的关系,对此问题深入研究与梳理并拟出关于解决农村村民分户建房审批及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方案,随后征求国土柳东分局、柳东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以管委名义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2.加强宣传:通过村委代表把私房管理办法、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政策对村民进行宣传,让群众可以通过村委代表了解相关政策知识。②利用公告栏对私房管理办法、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政策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知识。

五、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新区门户网站

监督投诉电话:0772-2673032

整改公开内容:一、关于解决农村村民分户建房审批及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方案、二、会议记录或会议照片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2673032


规划建设环保处

2018711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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