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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桥板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5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市××局(××县(区)××局(镇))

融安县桥板乡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54项的整改方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桥板乡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54项:“柳州市融安县桥板乡古丹村拉会屯有一段是泥巴路,没有修水泥路,希望政府部门能集资修好”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65-6

调查人员:黄琦、文敏捷、廖红文、覃敏哲、罗爱荣、覃吉秋、廖昌勇、廖世流

调查地点:古丹村拉会屯

调查对象:提出意见建议的廖先生,屯内其他村民,及到意见中所提到的泥巴路现场进行查看。

调查方式:实地核验。

调查过程: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乡成立核查小组,于65日、6日,到古丹村拉会屯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核查小组第一时间联系受访人廖先生未透露真实姓名,受访人电话为13481745293,也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随后又与屯长、副屯长取得联系,并带到可能是该群众反映的拉会屯至沙子乡木舍屯的道路。该道路全程约5公里,其中拉会段2公里、木舍段3公里,已经通砂石路,并非受访者说的泥巴路。根据屯长、副屯长等村民反映,拉会屯内某村民廖某将种植的速生桉采伐后用大型车辆运输经过该路段,压坏压塌拉会段道路5处,造成坑洼,小型车通行困难,行人、摩托车、农用车均可通行。按照村约民俗,谁损坏谁修复原则,该屯村民与廖某协商,廖某表示自己的树木没有采伐完,等一起采伐运输完了再修复路面,因此该路面至今未修复。

调查结果:

桥板乡调查结果:“柳州市融安县桥板乡古丹村拉会屯有一段是泥巴路,没有修水泥路,希望政府部门能集资修好。”意见建议不属实。不属实原因如下:

1、受访人未透露真实姓名,且电话停机,无法取得联系。

  1. 该路段经实地核验,为砂石路,并非受访人所说的泥巴路。

  2. 桥板乡拉会屯至沙子乡木舍屯全程已通砂石路,达到基本通行条件,由于拉会屯部分村民从事生产建设等造成道路坑洼,应协商损坏人修复路面。

  3. 三、整改目标

    1、继续跟踪该事件。村委要积极引导拉会屯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争取将该道路坑洼路段修复。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拉会屯至木舍屯的道路硬化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实施。

    四、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桥板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黄琦

    联系方式:8412012

    1. 整改措施

    2. 1、继续跟踪该事件。村委要积极引导拉会屯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争取将该道路坑洼路段修复。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拉会屯至木舍屯的道路硬化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实施。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桥板乡政务公开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8412012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整改方案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8412012



      桥板乡人民政府

      20187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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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桥板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5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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