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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长安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6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长政发〔2012〕 号


融安县长安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62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整改事项

62项:“融安县长安镇寻村村民反映,危房改造中,房子建好了,可补助款还没到,希望政府能把补助款发下来。”

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66

调查人员黄国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建枝(寻村村包村干部)

调查结果:

寻村村雷国平反映的2017年该村李凤琴、李水华等危房改造户、在房子建好后,未得到补助款,是因当时农户危房改造尚未完成,未达到验收标准,后经验收合格后在20181月已将相关补助款发放到位。

整改目标

通过在媒体、宣传栏、短信、微信微博等进行税收宣传,将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及时广泛发布,提高公众知晓度。

四、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国良

联系方式15878218650

整改措施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微信、张贴宣传资料、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

运用好今年的危房改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也能享受到危改政策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安宁村务公开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8136146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检查、宣传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8136146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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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长安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6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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