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长安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6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融安县长安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62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62项:“融安县长安镇寻村村民反映,危房改造中,房子建好了,可补助款还没到,希望政府能把补助款发下来。”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年6月6日
调查人员:黄国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建枝(寻村村包村干部)
调查结果:
寻村村雷国平反映的2017年该村李凤琴、李水华等危房改造户、在房子建好后,未得到补助款,是因当时农户危房改造尚未完成,未达到验收标准,后经验收合格后在2018年1月已将相关补助款发放到位。
三、整改目标
通过在媒体、宣传栏、短信、微信微博等进行税收宣传,将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及时广泛发布,提高公众知晓度。
四、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国良
联系方式:15878218650
五、整改措施
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微信、张贴宣传资料、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
②运用好今年的危房改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也能享受到危改政策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安宁村务公开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8136146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检查、宣传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8136146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