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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83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融水县拱洞乡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83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83项,编号“120170020900134”的“柳州市融水县拱洞乡一个礼拜才运走垃圾一次,希望能每天都来运走垃圾”。

二、调查情况

1、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1865

调查人员:滚明光、韦明珍、贾玉

2、调查地点

拱洞村

3、调查对象

到拱洞村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4、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有: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核验。

5、调查情况

未出现所反映的情况。拱洞乡每天清远垃圾一次(除清远垃圾车坏了进行维修等特殊情况外)。

三、整改目标

加强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卫生的社会氛围。我乡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

三、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拱洞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韦明珍,蓝斯亮

联系方式:13768220089 15877208956

四、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

(二)加大宣传,让群众知道我乡垃圾每天都在清理;

(三)努力营造人人讲卫生的社会氛围,争强群众环保意识,

随地丢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整改回应机制

在村委及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整改的各阶段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772-5928160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5129069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18712

2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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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83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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