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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8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融水县拱洞乡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8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78项,编号“120170020900027”的“柳州市融水县拱洞乡大沟村,乡到村45米宽的道路,路基塌方,现在只能一边过小车,大车过不了,拖了两年没有处理。”。

二、调查情况

1、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1865

调查人员:滚明光、韦明珍、贾玉

2、调查地点

大沟村

3、调查对象

大沟村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4、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有: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核验。

5、调查情况

情况属实。工作组下到大沟村查看,塌方处位于村中间,路基约三分之一往下塌,宽约5米,高约12米。2017年已向县交通局汇报,县交通局也安排技术人员下来实地设计,但目前还没有落实资金维修。我乡财力有限,县交通局每年安排村级路养护资金给我乡4万元,这点资金无法维修。我乡将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进行维修。

三、整改目标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三、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拱洞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韦明珍,蓝斯亮

联系方式:13768220089 15877208956

四、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二)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做好交通安全警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改回应机制

在村委及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整改的各阶段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772-5928160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5129069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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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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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8项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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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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