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8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融水县拱洞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8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78项,编号“120170020900027”的“柳州市融水县拱洞乡大沟村,乡到村4、5米宽的道路,路基塌方,现在只能一边过小车,大车过不了,拖了两年没有处理。”。
二、调查情况
1、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18年6月5日
调查人员:滚明光、韦明珍、贾玉
2、调查地点
大沟村
3、调查对象
大沟村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4、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有: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核验。
5、调查情况
情况属实。工作组下到大沟村查看,塌方处位于村中间,路基约三分之一往下塌,宽约5米,高约12米。2017年已向县交通局汇报,县交通局也安排技术人员下来实地设计,但目前还没有落实资金维修。我乡财力有限,县交通局每年安排村级路养护资金给我乡4万元,这点资金无法维修。我乡将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进行维修。
三、整改目标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三、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拱洞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韦明珍,蓝斯亮
联系方式:13768220089 15877208956
四、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二)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做好交通安全警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改回应机制
在村委及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整改的各阶段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772-5928160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5129069。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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