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融水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76项:“编号:120170020100032——柳州市融水县红水乡红水村饮水投资,柳州市财政局拨资金三十万,融水县财政局拨资金6.3万,现在水不到村,还有三千五百米远,融水县水利局说当时前的26万已经用完,被访者希望政府查清10万元去向,然后按水管进村。”
二、调查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农水站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反映人,并召集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村干等,通过调查核实,红水乡红水村饮水工程是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设计的,本次设计只是建设水源到水池部分的引水工程,配水入户部分建设不在本次建设中,则水管没有入户。
三、整改目标
我单位把该村列入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中,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年底完成整改。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水站
责任人:陈伟、党亮融
联系方式:0772--5865772
五、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
3、跟踪该村饮水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完成整改。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网站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5865772
整改公开内容:调查成效材料,检查、宣传记录,实地核验;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5121066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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