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99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融水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99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99项:“编号:120170020100059——柳州市融水县大浪镇潘里村潘云屯,现在村民用的生活水是从山上引下来泉水开春种稻谷就没有水用,希望安装自来水。”
二、调查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农水站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反映人梁新泽(13788467506)(目前柳州务工),并召集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村干等,通过调查核实,大浪镇潘云屯引水工程为我县2017年实施的饮水建设项目,2017年12月已经解决村民饮水问题。建议村民加强水源保护,
三、整改目标
我单位加强宣传,建议村里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养护,确保正常供水。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水站
责任人:陈伟、党亮融
联系方式:0772--5865772
五、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保护水源意识,
3、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养护,确保正常供水。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网站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5865772
整改公开内容:调查成效材料,检查、宣传记录,实地核验;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5121066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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