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香粉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融水县香粉乡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77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77项:“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强公路建设,在我们融水县香粉乡大方村麒麟屯的道路比较烂,导致材料拉不出去,出行不便,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快修路,保证交通出行,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群总产业,加大力度。”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年6月4日
调查人员:吴凯华、贾志彬、黄晓琳、廖妮、韦成乐
调查情况:大方村其林屯距乡政府11公里,经与香粉派所、乡扶贫站核对,确认全屯15户65人,贫困户5户18人,入屯道路约3公里为黄泥路。经与村委会核实,因交通不便,现确实在屯内居住的人口为5户,其他人员早已搬至香粉乡古都村香洲街上居住并做生意谋生;香粉乡人民政府汇同乡扶贫站、道路交通部门曾多次积极向县级申报道路项目,但根据柳交公【2017】340号文件精神列明,应优先建设20户以上、较贫困的村屯,故其林屯目前无法纳入道路硬化项目。
三、整改目标
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同时向县级有关部门争取该屯屯级道路的立项建设。
三、整改主体
责任单位:香粉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吴凯华
联系方式:0772-5958080
四、整改措施
(一)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将继续努力申请相关道路建设。
(二)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及政策宣传工作。
五、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内容:调查材料
群众反应渠道:0772-5958080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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