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林溪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12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三江县林溪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12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112项:“(三江县林溪镇林溪社区通往湖南方向的老路交通比较堵塞,赶集时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这几次有干警出来管一下好点了,希望在赶集的时候有交通部门专门人员过来管理会比较好一些。)”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年6月7日
调查人员:莫林以
具体的地点:林溪镇林溪社区通往湖南方向街道
调查方式:现场检查、实地核验等多种调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事项进行调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林溪镇人民政府选择赶集时间上街道实地核验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三江县林溪镇林溪社区通往湖南方向的老路交通比较堵塞,赶集时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这几次有干警出来管一下好点了,希望在赶集的时候有交通部门专门人员过来管理会比较好一些。”意见建议属实。
林溪镇人民政府已于今年3月初,通过实地核验调查,分析造成林溪街道交通拥堵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林溪镇街道违法占道停车、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比较严重;二是赶集时间街道人员车辆来往较多,缺少停车场所;三是林溪镇公交站位于政府桥头位置,属于人员密集地带,且街道道路狭小,公交车停放在路边等客造成交通拥堵现象。四是林溪镇人民政府及林溪镇派出所人力、警力不足,开展常态化的上路维护街道交通秩序存在一定困难,对违章占道经营和车辆违章停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三、整改目标
(一)打击街道违法占道停车、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持续蔓延势头。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和县级城管、工商、安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成立联合执法队,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街道大整治行动。
(三)在3月中旬完成在林溪主要街道两侧画线,增设置减速带、禁止停车、禁止摆摊等相关警示标志。
(四)镇国土、安监、城管、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执法巡察组,在每个圩日开展巡察活动。林溪交警中队也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巡逻查处方式,对街道出现的违法情况及时整治。
(五)于4月上旬将原有公交车站从林溪政府桥头搬迁至林溪镇二级公路入口,有效控制交通拥堵重点路段人流量,车流量,减少交通拥堵情况。
三、整改主体
林溪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欧智
联系方式:07728582011
四、整改措施
(一)打击街道违法占道停车、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持续蔓延势头。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和县级城管、工商、安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成立联合执法队,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街道大整治行动。
(三)自筹经费3万多元,在3月中旬完成在林溪主要街道两侧画线,增设置减速带、禁止停车、禁止摆摊等相关警示标志。
(四)镇国土、安监、城管、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执法巡察组,在每个圩日开展巡察活动。林溪交警中队也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巡逻查处方式,对街道出现的违法情况及时整治。
(五)于4月上旬将原有公交车站从林溪政府桥头搬迁至林溪镇二级公路入口,有效控制人流量,车流量,减少交通拥堵情况。
五、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在林溪镇政府政务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8582011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整改后效果图片;三、检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