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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34、135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2017年度

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

134135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办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134项(意见编号120170021200041):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乡岑甲村村民,觉得政府给贫困户在县城里分配有住房这是好事,但是不应该把村里的老房子给拆了,因为搬迁的新房子只有75平米,不够一家六口人住,而且家里的田地都还在村里,他们觉得回去种地没有地方住不方便,希望老家的老房子能留下来,不要拆了。

135项(意见编号120170021200045):柳州市三江县良口乡产口村寨沙屯,政府规定移地搬迁不能有2套房子,比如贫困户县城有房子当时签合同时老家要是有房子要被拆,希望老家房子不用拆因为贫困户没有什么收入回去可以种一些蔬菜吃,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解决。

二、调查情况

针对同乐乡、良口乡村民对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政策提出的疑问,我办于717日组织工作人员在易安办档案室与办公室查阅相关文件。根据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县政府关于印发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凡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搬迁户必须签署拆除旧房协议。在搬迁入住新房2年左右要拆除原址旧房。

三、整改目标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试点实施方案》,按照“能拆就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原则,先易后难,加强拆除旧房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拆除旧房实施方案,落实拆旧复垦试点工作,以良口乡大滩村芝打屯为拆除旧房试点,试点带动,示范带动,以点促面。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杨德明

联系方式:8625151

五、整改措施

1.加强对各乡镇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了解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以便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2.加强拆除旧房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拆除旧房实施方案,落实拆旧复垦试点工作,以良口乡大滩村芝打屯为拆除旧房试点,试点带动,示范带动,以点促面。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易安办公告栏公示。

整改公开内容:一、自治区政策文件;二、三江县拆除旧房政策方案;三、培训、宣传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电话:8625151


三江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

专责小组办公室

2018717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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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34、135项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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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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