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6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16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166项:“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龙团村下石汉屯,我住泥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
二、调查情况
2018年5月25日,里雍镇政府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反映人韦锦付了解具体情况。一是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了解韦锦付基本情况、住房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二是向反映人韦锦付询问是否反映了“住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的问题,详细了解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向其解释说明危房改造政策。
2018年6月5日,里雍镇政府到龙团村下石汉屯韦锦付家进行实地调查,查看了韦锦付现住房屋情况和危改房选址情况,向他宣传解释了危房改造政策,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了几个筹资途径建议,得到了他的理解。
三、整改目标
通过组织镇村包片干部、帮扶联系人定期入户走访,了解和督促韦锦付危房改造动工建设进度,力所能及地帮他协调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里雍镇人民政府、龙团村委
责任人:李华东、杨来香
联系方式:13878275930、13878223006
五、整改措施
1.给韦锦付安排2018年危房改造指标,向韦锦付宣传解释危房改造政策,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几个筹资途径建议,积极争取他的理解。
2.组织镇村包片干部、帮扶联系人定期入户走访,了解和督促韦锦付危房改造动工建设进度,力所能及地帮他协调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将里雍镇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在龙团村委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实地回访
监督投诉电话:0772-7566119
整改公开内容:调查材料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7566119
里雍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