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211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8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
第211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分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我分局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211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早上9点前卖早餐占通经营严重导致交通堵塞,希望有关部门能把占道经营的经营者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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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采取的措施
第211项:
(1)立即开展整治行动,清除占道经营现象。我分局雒容中队于2018年7月6日组织执法队员30人次,对雒容镇洛江西路占道经营早餐的游商进行整治.
(2)制定工作计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占道经营导致交通堵塞现象不反弹。
三、整改工作成效
第211项:
我分局雒容中队从7月10日起,每天早班6点30分至8点30分安排4名执法队员对雒容镇雒柳路、桂龙路、容庆路、洛江西路等路段进行巡查、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过4个月的长效管理,雒容镇雒柳路、桂龙路、容庆路、洛江西路等路段卖早餐占道经营已经基本消除完毕,主要道路未出现因卖早餐占道经营堵塞交通的现象,该市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妥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211项:深入推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队制订的工作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占道经营等市容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保良好的市容秩序。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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