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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70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9 【字体: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落实2017年度

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

170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我局(单位)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170项:“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华宝市场有1个蔬菜批发市场,从凌晨4点多经营到早上7点多,该市场占用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只留了1个车道,那附近有5个学校,早上送小孩上学和上班堵得很厉害,希望政府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协商,疏通好道路。

  1. 整改工作采取的措施

对鱼峰区西江路马路早市占道经营的整治,执法局将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市民及沿街门店业主参与,并在周边道路增设禁止占道经营警示牌,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由于执法权责有限,建议密切部门联动,突出条块结合,增加交警部门对时段路段内机动车道违章经营行为共同进行整治。

整治时间段:

1. 201861日—630日对西江路华宝市场外围占道经营当事人市容宣传教育工作;

2.201871日—1030日,对周边道路增设禁止占道经营警示牌;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3. 2018111日—1120日巩固整治成果,落实日常管理,避免整治反弹。

其他责任事项整改措施:建议另辟正规的合法的交易场所向批零商提供。由于权责有限,建议增加交警部门对该路段违停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并密切部门联动共同进行整治。

  1. 整改工作成效

群众意见转办我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安排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整治。对占道地摊、人行道上停放摆卖的三轮车、城市路面占道摆卖的车辆等马路市场将坚决予以清理,保证城市道路良好的市容环境。群众反映的该处从凌晨4点多经营到早上7点多占用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我局针对早市的特点,抽调骨干人员合理调整工作时间,6月以来我局于61415日、71322日、82324日、95日、10161820日对该路段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暂扣三轮车、手推车、电子秤、广告牌等违章物品共计35单次。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控制,路面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今年共计对该处马路市场清理21次,暂扣56单次,其中占道经营三轮车22单次,在该处投放宣传告知牌8块。处理该路段五车类、占道堆放、违章落地广告牌、违章散发小广告、违章占道停放等数管类案件57单次。

同时针对该路段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联合交警进行整治,通过定点查纠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控,严防因占道摆卖导致交通拥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该路段违章行为,将继续加大对该路段宣传、巡查及整治力度,包含该路段沿街门店跨坎、落地广告牌摆放、门店门招违规设置、路面无证游商、人行道违停行为。下阶段,我部门将联合交警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定点查纠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控,密切部门联动,突出条块结合,整合多方力量。由于城管部门权责有限,对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的管理尚无权限,故建议增加配合部门:交警部门,对该时段路段内机动车道违停行为进行共同整治。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1017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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