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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自治区2012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

发布日期:2013-12-09 16:01 【字体:

 

 

根据任务201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共负责8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均为涉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长期整改内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个公众评议反馈问题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我局将他们合并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定了7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全年落实整改的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确保2013年度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到位;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职能的顺利交接。具体整改情况:

1.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督促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环节的监管,做到守土有责,从而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向好;

2.统筹实施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从2013年起统一制定全市年度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在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基础上,适当扩大我市监测覆盖面和食品种类,客观评价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控制水平。我市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等三个方面,监测的食品类别为59大类,监测样本总量153649个,由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粮食及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实施。今年全市共开展食品监测的品种为94894份,目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3、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旅游餐饮食品安全、生猪私屠滥宰及肉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安全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 、“黑市场” 和“黑窝点”,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坚决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有毒有害、“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型餐饮提供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柳江县重点加强对基隆开发区等城乡结合部等重大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确保了整治效果。

5.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业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实施基层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工程和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和农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点,配备食品安全专干,健全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的联动联防机制。加强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管能力。

7.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时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在机构改革前继续履行原有的工作职责,职责调整后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乱,不因体制调整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目前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全市将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食品监管职能,组件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城区监管机构,预计12月底完成机构组建和职能交接工作。

8.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群防群控机制。根据《柳州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举报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获奖励,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均设立开通了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截止到10月底,市县两级受理举报投诉459件,办理答复率100%。全市(含六县)发放食品案件举报奖励资金一万多元。

9.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宣传周期间,全市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43场次,群众参加人数达13870多人,部门参与人数1040多人,提供咨询服务7890多人/次;举办专题座谈会或论坛8次,参加人数 750多人;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41场,参加人数2500多人;邀请公众实地观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场,参加人数140多人。宣传周期间各级各部门在报纸、广播电视刊播食品安全报道79条,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210条(次),各级各部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2300多份,张贴宣传画近1500张,制作展板、墙报191个(期),发送食品安全短信12300多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3年我市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积极协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向好,2013年度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药品打假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奶粉、猪肉等食品不安全,药品有假,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强打假工作”的问题。其中市场上销售的奶粉、猪肉等食品目前仍属于工商部门(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已建议绩效办变更整改责任单位;加强药品打假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我局确定了药品打假整改目标为:力争杜绝市场上的假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整改措施:一是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机制,加大打击制售假药力度,提高制售假药的违法成本,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药的案件;二是加强对药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力争杜绝药品市场上的假药。目前的整改效果:

1.继续落2012年已与柳州市公安局建立的联合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机制,理顺两部门联合查办假药案件的流程及规范。2013年以来,已移交公安部门涉嫌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案件6起,尤其今年破获的5.17制售假冒人血白蛋白案件,从2012年开始联合侦查7个月,成功跨省端掉假药生产窝点,该案被列为2013年全国十大假药案之首,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制售假药分子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2.加强了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力争把市场上的假药数量降至最低乃至杜绝。2013年至今,共查处各类假劣药品及其他案件24起,涉案金额126.76万元,处罚没款61万元。通过查处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方式,进一步净化了柳州市的药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强化源头控制,确保药品质量

关于“政府要在源头上先控制,严格把关,在食品药品的制造环节严格控制”的问题。食品的制造生产环节目前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已建议绩效办变更整改责任单位;药品制造生产的严格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具体整改情况:

1.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和实施电子监管。2013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强化对生产企业购买赋码设备、生产线改造、与国家电子监管网对接的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全面掌握企业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企业在实施电子监管码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广西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并实施电子监管,目前已完成实施增补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受到自治区局的通报表扬。
   2.
抓住重点,开展药品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药品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以药用原辅料来源追溯以及生产过程的物料平衡为重点检查环节,深入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辅料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监督企业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自治区局工作部署,开展中药提取物委托生产专项检查、中药提取物生产使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参加全区药品生产企业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组织复查,对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从源头上控制了药品生产质量。   3.持续推进GMP实施。今年上半年,柳州市辖区已有3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一家原料药生产)通过新版GMP认证并获得证书。为加快推进新版GMP实施工作,我局加强培训,多次以
以会代训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集中解决企业在实施新版GM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实施GMP的能力,夯实企业实施GMP的基础。同时通过对每家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掌握和摸清企业实施GMP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明确提出我市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等内容。在全面提升企业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落实工作进度,敦促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的企业尽早申请认证检查,引导企业早日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1月份,我市将有3家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新版GMP认证申请。

通过落实以上促使,今年,柳州市药品安全生产未出现重大问题。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关于“食品领域政务公开,应提高公众参与度”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为:

1.实施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工程:建立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和运作程序,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群防群控机制。根据《柳州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举报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获奖励,市食安办已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预算上报市财政。《奖励办法》公布了主要食品安全奖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此外,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均设立开通了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统计到10月底,市县两级受理举报投诉459件,办理答复率100%。全市(含六县)发放食品案件举报奖励资金一万多元。

2.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关于印发2013 年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柳食安办〔201311号),从2013年起统一制定全市年度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全市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等三个方面,监测的食品类别为59大类,监测样本总量153649个,根据监测情况,食安办制定并下发三期柳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将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各相关部门,同时在柳州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好食品安 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道德宣教,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简化兑奖程序,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加大食品领域政务公开,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食品安全举报平台,提高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目前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职能交接过渡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建议市政府加大对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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