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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4-26 10:10 【字体:

 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柳州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2019年重点名录》)的调整、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三、编制依据

以《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桂环办函〔2019〕47号)的工作要求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过程

2月20日,在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局内部相关科室、单位及各县、区、新区环保局征集意见形成《2019年重点名录》初步文本2月27日,局大气环境管理科召集水环境管理科、生态环境管理科、规划与管理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对征集意见进行讨论,形成《2019年重点名录》文本3月13日再次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站及各县、区、新区环保局再次征集意见,根据意见调整《2019年重点名录》3月25日形成上报稿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

五、主要内容解读

2019年重点名录》包括3部分,共涉及水、气、土壤等3类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37家次企业。其中,列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56家,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50家,列入土壤环境重点排放单位名录31家。

2019年重点名录》明确了各重点排污单位的经纬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码、主要污染物指标、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情况等内容。

返回 政策及解读(归档时间: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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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19-04-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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