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小中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
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5〕6号)要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办反馈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群众对我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单位就此开展调查研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整改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城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对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涉及我局整改工作措施
(一)关于整改“希望城管方案多照顾老百姓的民生,比如城管和小贩之间经常打游击,希望划个固定的场所给小贩营业”的问题。
1.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今年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大力开展市容整治宣传,牢固树立“整治为市民、整治靠市民”的理念,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一是积极采取联合《柳州新闻》、《新播报》、《柳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曝光;二是启动“3·19城市管理日”主题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近距离感受城市管理工作;三是采取多项措施展开宣传教育。组织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将包括马路市场(夜市)整治在内的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并且积极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市场合法经营。
2.疏堵结合,加强占道经营综合治理。一是重新调整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原市“清违”办、密闭办、城乡清洁办、河道办、数管办、五项整治办、“五车”办全部整合到市城管办,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使工作得到有效监管。二是积极履职,认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指导、组织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全市占道经营巡查情况一日一报通报制度,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短信平台、邮件等方式通报给全局系统、四城区分管副区长及各城区执法局局长。三是做好摸底调查。我局牵头组织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市流动摊点进行摸底调查,并多次组织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就当前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市容整治专题会议和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我市建立切实可行的临时便民摊点管理难点、解决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四是为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草拟《柳州市临时便民摊点管理暂行办法》,使流动摊贩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已呈报市政府侍批复。
(二)关于整改“柳州市群英汇母婴用品中心反映小商贩街道经营情况,有检查政府就来,没有检查就不来”的问题。
1.加大打击力度,取缔无证占道经营乱象。今年以来,组织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延长监控时间、增加巡查频率、交叉执法等方式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商业圈、学校、市场周边等地段的占道经营摊点进行集中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2.组织开展全市流动摊贩摸底调查,通过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关整治方案、细化具体整治计划、强化整治措施。
3.建设城管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积极联动城管服务热线12319,创建城管执法监督系统,整合执法案件大数据,运用科技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由智能化到智慧化的提升。
4.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提高执法队员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其次提高城管执法工作处置率。统一购置城管执法摩托车的通知,每个城区配备10台,增强城管执法机动性、灵活性和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作用强管理。充分利用12319城管服务热线数字化管理手段,对采集上报、群众投诉、上级转办等占道经营类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及时跟进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对占道经营类案件的立案查处情况。
(三)关于整改“环卫垃圾车离居民居住地太近,三伏天很臭,影响居民的生活”的问题。
1.完善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车等清扫保洁设备的配备,今年以来,我局对各物业小区、三无小区、沿街店铺、主次干道增设了40000多个240L型和2300多个660L型的移动式密闭式环保垃圾桶,要求各城区、新区环卫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洁,破损的及时进行维修,对环卫设施清洗每天不少于一次,减少垃圾对周边环境污染。居民生活区附近垃圾收运定时定点收集、密封化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2.开展定期不定期对不按规定密闭运输生活垃圾及生活垃圾滴漏等严重污染城市道路行为进行检查,认真做好车辆清洗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杜绝滴、撒、漏现象发生。
3.加强对居民区附近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严禁在中转站内翻选垃圾,并按规定对中转站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站内外整洁卫生及设施完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异味。
(四)关于整改“在城市市容市貌方面,不要等到有上级检查才搞得干净,应一直保持清洁”的问题。
1.以“百日大会战”市容整治为工作契机,强化全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年初,我们以“百日大会战”市容整治为工作契机,先后向各城区执法部门制定下发《市市容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整治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行动方案》、《2015年至2016年全市环卫部门道路清洗任务的通知》、《关于调整〈柳州市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等多个工作文件,从开展整治行动、任务指标分配、明确量化考核等三个重点问题上进行了突出把握和集中考核,对我市各条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深化保洁和巩固治理。在对辖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中,严格实行每天不少于4~6次的洒水防尘降尘作业要求,明确各环卫部门每周对辖区内的一级道路及路沿石实行洒水清洗,辖区内的二级道路及路沿石必须保持每10天一清洗的作业频率,确保做到辖区道路全天候保洁和路面、路沿石见原色。
2.督促指导全市市容市貌治理,形成高位指挥、全方位协调的管理环境。我们一直坚持“综合治理、重点推进、疏堵结合”工作原则,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加强和深化了对全市城市市容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以市民关注热点问题为关键点和出发点,突出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街道占道摆卖经经营、“三车”扬尘撒漏、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容易出现市容环境“脏乱差”的整治区域进行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集中治理。通过出台联合整治方案,建立联勤联管制度,进度持续直接通报、多点集中宣传推广,执法力量集中严打严管、市民举报投诉通道畅通快速、领导干部逐层督办追责等多种形式方式,在违法治理上实现多点渗入、全面投入,实现执法工作的上下、纵横联动,城市形象得到大改观。
(五)关于整改“加强治理污染的措施,柳州市雾霾严重,灰尘大及外围环境不好,市区还好,雾霾严重,道路很多灰、很脏,希望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的问题。
针对扬尘污染城市环境的问题,我们重点开展整治易造成撒漏、影响市容市貌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主要针对运输石粉、石渣、河沙、煤灰、炉渣(灰)、建筑垃圾以及混凝土等有撒漏现象的车辆开展综合治理,查处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等行为。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协调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城区(新区)执法局加强“三车”的整治工作,对滴撒漏、扬尘污染、车轮带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并通过报纸、广播、媒体等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知识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每周曝光“三车”重大案件或有关问题。截止到目前,共立案查处“三车”违法违规案件16554起,罚款310万元,“三车”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明显减少,“野马车”肆意多拉快跑的违法行为得到了较好的遏制,使2015年空气质量年均值同比下降到70微克每立方米,有效的控制了扬尘污染。
2.完善密闭化运输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先后建立了施工工地巡查制度、建管站共同办理建筑垃圾准运延期手续的现场勘查机制、多部门报备机制等,完善我市密闭化运输管理。同时,针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出入口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现状,争取经费对新建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出口进行硬化和完善相关的冲洗设施。目前已经在2个临时消纳场试行。
3.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严格按照清扫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和洒水降尘。做到路面见原色,无扬尘。
四、下一步计划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百日大会战”成效。梳理总结集中整治中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强化治理,实现对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
(二)加强市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影响市容市貌,特别是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露天烧烤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重点路段、闹市中心的占道经营乱摆卖摊点、马路市场(夜市)等违章行为。继续督促各环卫部门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随丢随捡。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城市容貌干净整洁。
(三)强化我市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全市道路扬尘治理整治行动。我局将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道路扬尘治理,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和城区开展扬尘治理整治行动,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四)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中心,通过报纸、新闻媒体、政务网等各种行这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