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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 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2 08:16 【字体:

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

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桂三支一扶办〔2016〕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开始,各服务单位承诺给予柳州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从原来的不低于4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桂三支一扶办〔2016〕4号)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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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 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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