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召开2021年河长制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2-01-11 10:12 【字体:小中大】
12月28日,柳州市在文昌会议中心召开2021年河长制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专门就本年度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六大任务取得的成效等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水库移民局局长何顺斌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水利局副局长蒋勇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柳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2021年1月至1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柳州市继续稳居榜首;在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柳州市均榜上有名,分别获得1000万、260万元资金奖励;“十三五”时期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柳州排名全区第二,获优秀等次;5月28日水利部表彰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中,柳州市水利局名列其中。
新闻发布会还介绍,2021年柳州市两次召开由市长、市总河长主持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柳州市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柳州市第5号总河长令。截至12月15日,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累计巡河10.2553万人次,巡河完成率135.51%。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72个,销号72个,销号率100%。完成主要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一步强化河湖空间管控,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完成9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监管,2021年全市范围内累计清理非法采砂点7个,清理非法砂石量2782立方米,打击非法采砂船只33艘。坚持协调联动,积极探索治河新模式新机制,2021年5月在组织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从江和柳州市三江、融水四县签订合作协议,深化河长工作交流合作;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河治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件,立案66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件;建立“河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加强涉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河湖动态监测监管机制,提升河湖动态监测监管能力。坚持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起草编制的《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批准,并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柳州市统筹协调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方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湖管理水平。
新闻发布会上,市河长办、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分别就河长制工作涉及的柳州市第5号总河长令、“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柳州水质全国第一、《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柳州市检察、生态环境、林业和园林、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司法、发展改革委、编办等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以及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共40余人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