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水质蝉联全国第一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信息来源:柳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2-02-10 16:08 【字体:小中大】
2022年1月31日除夕当天,生态环境部公布“2021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柳州市继2020年在全国30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登顶第一后,2021年再度蝉联地表水水质全国冠军,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据了解,柳州市落实河长制、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先后获得国务院、自治区督查激励,经验向全国推广。2021年,柳州市突出“领衔治”,推动河长制责任落实落细。市长、市总河长两次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定出台《2021年柳州市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柳州市第5号总河长令,对全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先后9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研究部署河长制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具体工作,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开展集中换届后的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21次,培训人数1093余人,基层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严格执行河长巡河制度,2021年推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累计巡河10.7万人次,其中,市级河长16人次,县级河长1100人次,乡级河长36445人次,村级河长69593人次,巡河完成率132%。坚持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提供强有力立法保障。
同时,紧盯“关键点”,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把“清四乱”作为打赢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第一抓手,针对今年全市发现的72个河湖“四乱”问题,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大力解决,已全部销号,销号率100%。二是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全面完成3554条(段)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率100%。完成9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率100%。三是扎实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要求,出台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完成9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完成率100%。四是全面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监管。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累计清理非法采砂点7个,清理非法砂石量2782立方米,打击非法采砂船只33艘。对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五是积极探索治河新模式新机制。强化协同联动,组织三江、融水和贵州黔东南州黎平、从江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件,立案66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件;建立“河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加强涉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河湖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加快河道“天眼”监控系统——柳江干流河道“天眼”监管系统建设,提升河湖动态监测监管能力。
此外,柳州市注重打好“组合拳”,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融水县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完成6个水源地保护项目和1个乡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二是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快水域岸线保护利用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河湖空间管控划清管理边界。三是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出水达标。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台账建立率为100%,粪肥还田计划建立率为100%。完成农村厕改5578户,创新“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柳州模式”,在66个村屯示范推广。四是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完成竹鹅溪南支污水泵站及配套1.3公里排水管网建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测认定竹鹅溪水质为非黑臭水体。打击非法网箱,全市禁限养区内非法网箱基本完成清理。举行增殖放流活动超过10次,放流鱼苗种超300万尾。五是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有序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更新改造工作,继续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控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稳定在66%以上。实施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设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2平方公里。六是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各级水上执法部门巡查河道长度8608公里,巡查水域面积458.6平方公里;清理占用河道面积累计8803平方米。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柳州市地表水水质蝉联全国第一,是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柳州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河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