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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尺度,庭有温度

信息来源:柳城法苑 发布日期:2026-01-27 18:00 【字体:

法槌,不只在庄严的法庭上敲响;公正,也可以在百姓家中彰显。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将一场特殊的庭审“搬”到了被告人的家中,让司法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彰显了“如我在诉”的温度。

一场特殊的“客厅庭审”

因被告人王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参加庭审,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梳理案情,在与公诉机关沟通对接过程中,详细核实了被告人王某某的身体状况,确认其因患病行动受限,不具备自行到庭参与诉讼的条件。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顺利推进,承办法官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在征得被告人王某某同意后,决定到王某某住处开展庭审工作。

1月22日清晨,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会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携带卷宗材料及庭审相关设备,驱车前往王某某家中。工作人员利用其家中现有设施,快速布置了临时庭审现场,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做到场地简化、程序不减、标准不降。

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进行,控辩双方在审判员主持下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针对王某某的身体状况,工作人员合理把控庭审节奏,耐心引导其参与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王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柳城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此次上门开庭,是柳城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障特殊群体诉讼权利的具体举措,既依法打击了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也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利,让司法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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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城法苑

发布日期: 2026-01-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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