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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28 16:50 【字体:小中大】

 

 

 

柳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7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12月29日柳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张壮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我市实际,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8年8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市直属机构,柳东

        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发

  抄送:市委各部门,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柳州市委会,市工商联。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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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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