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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1-27 11:00 【字体:

202149日至5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督察意见。柳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涉及柳州的13个问题制定了46项整改措施。截至202512月底,1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交办的181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厚植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自觉

(一)强化高位部署与统筹,确保整改责任全面压实。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强力推进。2025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议题8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强化系统宣传与教育,推动生态共识广泛凝聚。柳州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党校主体班课堂和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1年以来,累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0019人次,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21年以来,上级媒体各平台播发柳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报道超900条次,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规范督查与考核,力促整改闭环有效形成。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整改工作始终,建立清单化管理、责任制推进、销号式落实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调研督导、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对问题紧盯不放。把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美丽广西建设专项考核,压实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督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敷衍塞责等行为严厉追责问责。

二、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治理成效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攻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大气污染防治202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4.8%(目标93.5%),PM2.5年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目标29.5微克/立方米),未发生重度污染天,全面达到自治区管控要求。擦亮柳江水质名片,完成《2025年柳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贝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柳江(柳州市段)入选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10个国考断面所在的7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均为优,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类以上,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4年的50%提高至60%;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类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我市融安县大良镇里居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项目,入选全国1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广西唯一入选)。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累计完成71个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问题整改,完成柳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13个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并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一期1240万元。全面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梳理形成全市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和问题整治清单,推动67个立行立改类污染源全部完成整改销号,10个中长期整治类污染源全部完成风险评估及整治方案“三签字”入库。

(二)协同增效减污降碳,全面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双碳”“1+N”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全市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绿色园区2家、绿色供应链企业2家、绿色产品3个,数量居全区前列。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建标准执行率100%。新增和续营的出租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2025年上半年全社会碳强度同比降低10.5%,按2024年底统计数据显示,柳州市“十四五”全社会碳强度累计下降达30.5%,完成17%下降目标。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柳州市“十四五”能耗累计下降预估已达14.65%,完成14%下降目标。

(三)系统筑牢生态屏障,修复治理成果稳步显现。扎实推进历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落实《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柳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工作要求,全市废弃矿山面积为1806公顷,截至202512月底,“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1124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率达到62%,完成督察整改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达到60%的目标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内9宗合法矿业权退出整改,其中广西融水县杨梅坳铜矿详查(80坐标)、广西融水县卜问锡多金属矿普查、广西融水县安陲乡杨梅沟锌铜锡矿勘探(80坐标)、广西融水县荣坪铁矿、柳州市诚正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坡岭锌锡矿、融水县小东江铜矿等6宗矿业权已公告注销;融水县安太乡小桑矿区长石矿经诉讼,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融水县政府作出的矿区退出补偿决定;鹿寨县导江乡古懂饰面用石灰岩矿及融水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沟锌锡铜矿2宗矿业权已停采,采取挂账监管。

(四)全面夯实设施基础,城乡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全力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市本级完成排水管网排查近3000公里,根据排查发现问题,印发2025年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十四五”以来,累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96.61公里,累计清理疏通雨、污管962.89公里,清理检查井近4.38万座、雨水口超5.37万处,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8个。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6.9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8.59%,县城生活污水平均处理率97.93%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截至202512月底,全市已建成市级、鹿寨县、融安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规模达3150吨,2025年共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9.63万吨,实现全市城镇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垃圾堆体整形覆盖,渗滤液存量均低于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统筹资金约10053万元,完成33个转运设施、53个小型焚烧处理设施和129套地埋式垃圾桶建设,密闭化垃圾转运和分散式、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问题得到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以走稳走实绿色发展之路为支撑,持续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

下一步,柳州市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为抓手,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加速转化,奋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一是锚定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发展质效。持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践行,始终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坚定捍卫者、创新实践者、积极传播者。坚持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健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效机制,深化流域协同治理和水源地保护,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绿色转型,培育壮大绿色制造、生态旅游、绿色物流等新业态,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常态化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契机,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链条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创新传播方式,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保共治格局。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支撑,推动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奋力谱写美丽广西柳州新篇章。


附件: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6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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