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办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广西第十五批信访件情况
发布日期:2026-06-02 20:31 【字体:小中大】
2026年6月2日,柳州市已完成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广西第十五批信访件涉及我市7件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2件,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见附件)。
相关信访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第十五批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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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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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GX202605230041 |
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保利大江郡,18栋和21栋楼下所有餐饮店未建设专用烟道,与住户共用排烟管道导致油烟反窜到住户家中,安装排风扇,油烟直排至小区内。 |
柳州市柳北区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餐饮店位于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保利大江郡18栋和21栋楼下,共11家,其中18栋楼下7家,21栋楼下4家。 2026年5月24日现场核查发现:1.保利大江郡18栋配套建设有商业专用烟道,该栋楼下7家餐饮店中“如花烧烤店”配套有油烟净化设施,其他6家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施;在油烟废气排放方式上,“陕西老碗面店”油烟未接入商业专用烟道,而是通过排气管道直排到保利大江郡小区内,其他6家餐饮店油烟均通过商业专用烟道外排。保利大江郡21栋未配套建设商业专用烟道,该栋楼下的4家餐饮店均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均通过门头招牌旁边的烟道外排。 2.现场核查未发现有餐饮店与住户共用排烟管道的情况,物业公司也反映未接到过有关餐饮店与住户共用排烟管道导致油烟反窜到住户家中的投诉。 |
部分属实 |
督促“陕西老碗面店”将油烟废气接入商业专用烟道。加强监管,防止餐饮油烟反串到住户排烟管道中。 |
1.督促“陕西老碗面”6月5日前将油烟废气接入保利大江郡18栋配套的商业专用烟道。 2.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对住户排烟管道进行排查,若发现油烟反串问题及时处理。 3.下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餐饮店油烟废气实现达标排放,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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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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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3GX202605230018 |
柳州市城中区马鹿山路北一巷,巷子里蓝色铁皮围挡内部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边居民在围挡内开垦种菜和农作物,施用粪水和肥料,有刺鼻气味。 |
柳州市城中区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马鹿山路北一巷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地块,分南侧、北侧两个地块。 2026年5月25日现场核查发现,南侧地块使用蓝色铁皮围挡封闭,因长期闲置,内部存在周边居民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以及有农家肥堆放;发现周边居民擅自进入开垦菜地10余块,种植过程中施用粪肥等农家肥,夏季高温天气下产生明显刺鼻异味。北侧地块搭建有2处简易棚,存在杂物乱堆乱放的情况。 |
属实 |
清理整治农作物及生活垃圾,消除异味。 |
1.5月26日上午相关部门对围挡内生活垃圾、堆放的农家肥、简易棚及杂物等开展统一清理,当日完成全部清理工作,彻底消除异味源头。 2.下一步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劝阻新增种菜行为,与周边小区物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处置。督促土地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管控,严防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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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3GX202605230036 |
柳州市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振兴加油站有汽油味和噪声。 |
柳州市柳城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加油站东、西、南面毗邻居民楼,北面毗邻323国道。该油站每天营业时间为7:00至22:00。 2026年5月24日现场核查发现:1.该加油站正在营业,加油机和卸油口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且均正常运行。现场核查时振兴加油站场界和周边居民敏感点未发现明显汽油异味。5月24日监测结果显示,加油站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应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该油站每天营业时间为7:00至22:00,在车辆进站加油、熄火启动、出站过程中会产生短暂机械噪声及车辆行驶噪声。同时加油站北面紧邻323国道,国道日常车流量大、过往车辆及人员往来频繁,道路交通本底值噪声持续存在,叠加加油站零星作业噪声后形成的环境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
属实 |
督促加油站加强对油气回收等污染防治设施自查维保,加强进站车辆宣传引导,做好异味及噪声源头管控。 |
1.督促该加油站在进站及站内醒目位置张贴提醒告示,明确进站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在站内敲打维修车辆等事项,从源头上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督促该加油站定期开展油气回收等设施的自查维保,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台账,合理安排加油作业时间,做好噪声源头管控等工作,避免各类扰民现象发生。 3.加强与周边住户的沟通解释,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争取理解与支持。 4.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加油站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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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3GX202605230056 |
柳州鹿寨县建中西路二巷有人养鸡有臭味。 |
柳州市鹿寨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建中西路二巷居民在自建房养鸡问题。 2026年5月26日现场核查发现:该自建房户主在自建房楼顶房间内圈养肉鸡13只。鸡舍内有养鸡异味,自建房周边未闻到明显养鸡异味。 |
属实 |
督促养殖户清理养殖粪污,消除异味。 |
1.5月24—25日督促养鸡住户加强家禽养殖卫生管理,及时清理鸡粪。5月27日该住户已自行将鸡舍内的鸡全部清理转移,原养殖鸡舍已清空,鸡粪已全部清理干净,养殖异味已消除。 2.下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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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3GX202605230034 |
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紧临莲花山生态保护区,有人露营、露天烧烤、明火烹饪,有油烟及噪声,破坏绿化植被。 |
柳州市城中区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为莲花山生态保护区毗邻路段,属于城市滨水生态景观带及生态保护管控区。根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规定,该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等行为。 2026年5月24日现场核查及查阅资料发现:2025年以来,部分市民进入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公共绿地搭设帐篷露营,长期踩踏致草坪、绿植倒伏损毁;另有市民使用烤炉、卡式炉等进行露天烧烤、明火烹饪,产生油烟,影响空气质量。同时,人员聚集产生的噪声及遗留垃圾、油污,破坏沿岸生态环境。现场核查发现露天烧烤行为1起。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露天烧烤等违规行为。 |
1.5月24日下午现场查处露天烧烤行为1起,依法对相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对当事人开展宣传教育,责令清理垃圾油污、恢复场地原貌。 2.城中区持续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实行“地面巡查+无人机飞巡”全域管控。 3.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区域严格执行环全域禁烤、禁野外用火规定,将鹧鸪江桥底至区政府沿江路段划为重点管控区强化巡查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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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3GX202605230022 |
柳州市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瑞村屯大岭山,柳城县子松养殖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超规模养殖,粪污堆积,污水渗漏,有异味。 |
柳州市柳城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柳城县子松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瑞村屯大岭山,距离瑞村屯最近的居民住宅约480米。 2026年5月24日现场核查及查阅资料发现:1.该公司于2021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5年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二期建设规模已超出备案登记规模等问题,该公司决定在未获得环评批复前将养殖量降低至设计规模(设计存栏2450头,年出栏4900头)以下,2025年10月该公司整改通过柳城县政府验收。目前正在办理扩建项目环评手续。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猪存栏2331头,养殖粪污固液分离机处理,分离出的液体粪污进入4500立方米黑膜沼气池自然发酵后流入3500立方米氧化塘,将氧化塘中的沼液定期运至周边桉树、甘蔗、桑树地等还田利用。分离出的固体粪渣存放于专用粪房,定期清运至养殖户自家甘蔗地施肥;粪房设有顶棚、地面硬化,现场检查时堆放的固体粪渣约20立方米。经实地排查,未发现粪污露天堆积以及养殖废水排放或渗漏现象。 3.该公司采取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及定期在氧化塘中喷淋生物除臭液等措施减少异味产生。现场检查发现有异味。5月24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3个点位硫化氢指标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界3个点位臭气浓度均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值要求;厂界3个点位氨指标均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公司做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异味。 2.督促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1.督促该公司建立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优化养殖工艺,合理使用益生菌,加强粪污堆存清运管理,配套有效的除臭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降低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监管执法。将该公司列为畜禽养殖行业重点检查对象,杜绝超规模养殖生猪。对5月24日监测发现养殖异味超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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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3GX202605230021 |
柳州市柳城县太平镇西岸村六笛屯柳城县太平镇水厂无证、超量、超限违规抽取岩泉水水源,造成犀牛塘水库干涸。 |
柳州市柳城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柳城县太平镇水厂,建设于2021年,设计日供水量0.2万立方米,覆盖太平镇集镇1万左右人口,该水厂取水点位于太平镇西岸村六笛屯四万岩地下泉。六笛屯犀牛塘为该屯灌溉水源,犀牛塘上游100米为四万岩地下泉,四万岩地下泉水部分进入犀牛塘。 2026年5月22日现场核查发现:1.太平镇水厂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地下水取水备案,取水量等资料均符合水资源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未经审批违规打井、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变更取水地点等违法行为。 2.柳城县今年1-5月初干旱少雨,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减少40%,六笛屯上游生态来水减少、农业用水消耗量大等多重因素导致犀牛塘来水骤减,影响农田灌溉。5月18日以来,当地降雨量增多,犀牛塘得到有效补给,目前约有40%蓄水量。 |
部分属实 |
合理调配水资源,兼顾集镇饮用水供水以及村屯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
1.柳城县共计向六笛屯应急送水66吨,保障居民饮水需求;应急送水78吨用于浇灌受灾严重的农作物。5月15日—24日,太平镇降雨量约达到75.00mm,灌溉压力得到缓解。 2.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太平镇水厂间歇性抽水,在满足太平镇集镇供水需求的情况下兼顾灌溉用水。 3.下一步持续关注周边居民思想动态,及时有效做好沟通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
已办结 |
无 |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