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18 08:41 【字体:小中大】
文件
柳 州 市 体 育 局
中共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柳 州 市 总 工 会
柳体通[2009]9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局、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的8月8日为国家“全民健身日”,这是我国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更好的实现国家“全民健身日”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营造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浓郁社会氛围,让体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使“全民健身日”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庆祝第一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人人运动,活力柳州
二、时间
二〇〇九年七月至九月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将于8月8日联合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万人健身走活动。并还将举办“千人”健身气功展示、“百队”气排球大赛等全市系列大型群体庆祝活动(活动规程附后)。各县、区系统、单位可根据实际,紧紧围绕“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多样化、趣味化,吸引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健身、全民行动、全民共享的社会氛围。
(二)要以“全民健身日”活动为契机,集中进行体育科普知识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口号、体质检测,体质与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体育科学健身知识与健身方法,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身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广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时代特点,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以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三)“全民健身日”活动要重点突出活动的主题,做到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在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全民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建章立制等建设方面,选择重点,突出特色,切实为群众体育健身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活动要求
(一)“全民健身日”活动可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规模大、项目多、影响力强的大型运动会或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农村乡镇、单位等可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全民健身日”活动要充分考虑和照顾弱势群体,积极组织开展他们喜爱的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三)要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实事求是,讲究实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认真做好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五、评先工作
(一)各县、区要上报有关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文件、总结、领导机构,活动计划方案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须于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以便汇总上报。
(二)按照自治区体育局的“国家全民健身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对组织开展活动较好的单位将推荐上报参加全区评选。
附:各项全市体育比赛规程;易筋经健身气功、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柳 州 市 体 育 局
中共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柳 州 市 总 工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健身月 活动 通知
抄 报:自治区体育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霖
柳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600份)
柳州市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全民健身月健身气功“易筋经”展示观摩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09年7月5日上午;地点:市人民广场
二、比赛项目
集体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编制推广的“易筋经”健身功法套路。
三、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以各城区、县、各辅导站点报名、报名队数不限。男女不限,每队可报20-40人。
(2)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如在比赛中因队员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各参赛队请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表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电话:2623594)
四、竞赛办法:
参照“武术太极类”集体项目评分办法评分
五、录取名次
录取名次视报名参赛队数,在领队会上定。
六、其他
(1)定于6月26日上午9:00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市体育中心东环路大门口大厅内)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请各依时参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柳州市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
全民健身月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9年7月25日开始比赛,地点领队会定。
二、比赛项目
1、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2、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甲组:18—39岁,90年12月31日至69年1月1日;乙组:年满40岁以上,68年12月31日前)
三、参加办法
1、以社区或单位报名参加,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2、凡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经常参加乒乓球训练的均可报名参赛。如在比赛中因队员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在校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3、各单位报名表请于7月13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报名表须加盖公章。逾期不安排比赛。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男、女团体赛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A、B、C、A、B、X、Y、Z、Y、X。
3、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
4、男、女单打采用单淘汰赛。
5、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11分每球得分制。
五、录取名次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各组均取前八名奖励。
六、其它
1、定于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依时参加,不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柳州市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
全民健身月气排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9年8月8日比赛,地点领队会定。
二、比赛项目
1、男子组
2、女子组
三、参加办法
1、以社区或单位组队参加。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0人。
2、凡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不受户口区域限制),如在比赛中因队员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各参赛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于7月27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
四、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和每球得分制进行,前二局以先得21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者为胜,决胜局先获15分的队即为胜队。
3、竞赛的编排方法,视报名队数而定。
4、分组预赛记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它们在整个比赛的胜局总数除以负局总数,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它们在整个比赛的胜分总数除以负分总数,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五、奖励办法
男、女各组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
六、其它
1、各队须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2、定于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并进行分组抽签,请按时参加。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柳州市庆祝首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09年
全民健身月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9年9月5日开始比赛,地点领队会定。
二、比赛项目
1、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年龄不限)。
2、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不分年龄组)。
3、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甲组:18—39岁,90年12月31日至69年1月1日;乙组:年满40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参加办法
1、以社区或单位报名参加,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团体除外)。每队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2、凡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经常参加羽毛球训练的均可报名参赛。如在比赛中因队员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各单位报名表请于8月24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报名表须加盖公章。逾期不安排比赛。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男、女团体均由4人组成,团体赛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不得重复上场)。
3、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
4、男、女单打、双打均采用单淘汰赛。
5、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15分每球得分制。
五、录取名次
录取名次视报名参赛队数,在领队会上定。
六、其它
定于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依时参加,不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