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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开选拔(选聘)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日期:2010-09-27 08:39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选聘)1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选聘)职位(17个)

   副处级领导职位(15个):中共柳州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1名,柳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中共柳州市委党校校委委员1名,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1名,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馆长1名,柳州市科技情报所所长1名,柳州市路桥建设管理处主任1名,柳州市旧城改造服务处主任1名,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任1名,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主任1名,柳州市会计事务管理所主任1名。

   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1个):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1个):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名。

   二、选拔(选聘)范围

   柳州市范围内(含县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或企业管理人员均可报考。其中,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位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聘。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应担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报考副处级职位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应担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

   企业报考人员,报名资格主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企业的管理层次及本人职级来确定: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或者规模大小来比照;二是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来比照。特大型、大型企业比照为厅级单位,中型企业比照为处级单位,小型企业比照为科级单位。任职年限比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分标准和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确定;

   5.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的,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1.中共柳州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从事过党员电教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中共党员。

   2.柳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熟悉党和国家科协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科协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有从事科协工作的相关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中共柳州市委党校校委委员。熟悉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从事与职位相近的工作3年以上,具备经济和社会科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4.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文史哲或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对党史研究工作较为熟悉,掌握党史工作理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和研究能力。中共党员。

   5.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熟悉柳州历史,有一定地方志编撰及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熟悉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或项目管理、产业招商工作经验。

   7.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熟悉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有一定了解,有人才管理工作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

   8.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熟悉党和国家医疗工作的方针政策,医学及相关专业毕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有医院管理工作经历。

   9.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馆长。熟悉党和国家文学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艺术及相关专业毕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市艺术领域有一定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10.柳州市科技情报所所长。熟悉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经济或科技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有3年以上从事经济或科技工作的相关经历。 

   11.柳州市路桥建设管理处主任。熟悉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掌握相关业务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

   12.柳州市旧城改造服务处主任。熟悉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房屋拆迁安置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

   13.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任。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及招投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建筑工程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师资格,有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经验。

   14.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主任。熟悉人才评价和测评技术,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15.柳州市会计事务管理所主任。熟悉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有会计事务的管理工作经验。

   16.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熟悉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了解中小企业发展趋势,有资本运作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17.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有地市级金融机构中层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选聘)领导干部,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潜质测评、面试和体检、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2010年9月17日)。通过《柳州日报》、柳州电台、柳州电视台及柳州新闻网、柳州党建网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市发布简章。其中公开选聘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位面向全区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2010年9月17日-30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三)资格审查(2010年10月上旬)。由市公选办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不列入本次公开选拔范围。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笔试(2010年10月16日)。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人选名单。

   (五)潜质测评(2010年10月中下旬)。由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潜质测评,并形成评价报告。

   (六)面试和体检(2010年10月中下旬)。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

   市公选办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民主测评和考察。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民主测评(2010年11月中旬)。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在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一定范围内组织进行,主要对测评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得不到半数以上群众认可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出现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组织考察(2010年11月中旬)。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由市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九)讨论决定(2010年12月初)。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的情况,结合选拔职位的要求,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十)办理任职手续(2010年12月中旬)。拟任(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聘)用手续。公开选拔的任职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聘任人员聘期为3年,聘期内按同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聘任人员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者不适合担任现职的,聘任单位可以解聘。聘任人员也可以申请辞聘。解聘和辞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聘期任满后如不续聘,则由所在单位安排工作或自主择业。

   五、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或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关资料,填写《柳州市公开选拔(选聘)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格样式可从本网站下载(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向市公选办报名。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点: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三中路43号)

   邮编:545001

   报名时间:9月17日至9月30日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柳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马宏伟、林东

   电话:0772-2836813 2831861 2833976

   传真:0772-2831861

 

 

柳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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