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新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尽展其才,根据《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第一届“创新领军人才奖”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发[2017]99号)文件精神,柳东新区管委会决定开展柳东新区第一届“创新领军人才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柳东新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评选条件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的科学精神;在新区企业工作或柔性引进新区企业工作且受聘满1 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要求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在评奖当年仍在岗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技能型人才须为拥有技师等级的技术带头人)。
(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人才
在科研技术领域,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发明专利奖,或为新区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科学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人才。
2.经营管理人才
在经营管理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效益突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区内先进、市内领先地位者;或在高端制造、高端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为新区作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管理工作成为柳东新区的成功案例者;或企业销售收入、上缴税额、利润总额、净资产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处于新区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人才。
3.技能型人才
在职业技能实践领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或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或具有绝招绝技,在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新区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的人才。
4.其他各类人才
在其它工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对促进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创新领军人才奖”名额上限为10名,最终获奖人数根据参评人的个人条件和业绩综合考虑后确定。获奖个人将得到评委会颁发的“创新领军人才奖”荣誉证书,以及5 万元奖金(税前)。
三、报名方法和评选方式
(一)报名方法
采取用人单位推荐的报名方式,每个单位只可推荐1人报名。
(二)评选方式
参评人员最终成绩=专家评审团打分(35%)+网络投票得分(20%)+评委会打分(45%)。其中网络投票排名位列第一位的得20分,位列第二位的得19分,以此类推。
四、评选流程
柳东新区人社局负责收集整理推荐人选材料,并对参评对象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参评对象将由专家评审团、网络投票以及评委会开展评选。
(一)报名(4月12日--4月24日)
参评对象的单位推荐提名,每个单位只可推荐1名。
(二)专家评审团选出候选人(4月25日--4月28日)
专家评审团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进行评价、投票,按最终获奖名额1∶2 的比例确定初步候选对象。
届时会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并将候选人评选结果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其所在企业。
(三)组织评选(5月中旬)
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对拟奖励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5月下旬)
对拟奖励名单公示七天。
(五)表彰(5月底)
召开表彰大会。
(六)宣传、推广阶段(6月份)
宣传柳东新区“尊才爱才”的良好氛围,对获奖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典范。
五、监督
(一)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申报表内容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审过程中实行回避制。与申报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三)凡剽窃、侵夺他人发明或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创新领军人才奖”的,柳东新区有权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并交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本次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及按程序取消获奖资格,并对拟获奖人选开展实地考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72-2671011。
六、有关要求
接收推荐材料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24日,4月24日17点后不再受理。请参评人员于4月24日前将书面纸质材料报送至评选办公室柳东新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请发送1份可编辑的word版推荐表到以下邮箱供评选办公室备用。
报送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柳东新区管委会2号楼6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545616。
联系人:小贝;联系方式:0772-2608747,13078092840
小黄;联系方式:0772-2608747,15676750712
电子邮箱:LDRCZX@126.COM (邮件名为:姓名+创新领军人才奖)
附件:“创新领军人才奖”推荐表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