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鱼农发〔2018〕8号关于印发《鱼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林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8-11-01 17:43 【字体:小中大】
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社会事务管理局,五里亭、麒麟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84号)和《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业通字〔2018〕7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鱼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农林水利局
2018年10月30日
鱼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推进鱼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8〕14号),《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业通字〔2018〕75号),我局结合鱼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标
本次普查要摸清农业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和产排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掌握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流失量、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获取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监测管理平台,为管控农业污染源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明确农业污染源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阐明农业污染物的动态变化趋势和分布特征,为控制农业污染,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为种植业源。
(三)普查内容。
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蔬等生产情况,农药、肥料使用情况调查;开展总氮、总磷、氨氮等涉水污染物的流失量的监测。
三、普查技术路线
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等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我区种植区域布局,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历年工作结果基础上,开展周年监测,建立不同区域主要农业生产活动基量与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对应关系,获取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根据农业生产活动基量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普查实施
(一)全面普查。
开展种植业源调查工作。布设种植业监测点,开展周年监测,测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污系数。釆用在线填报或纸质填报方式获取数据,及时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对调查资料等普查文件归档入库,建立本区域普查数据库。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逐级审核填报。
种植业源。在全区抽取100个典型地块,开展地块面积、肥料、农药、耕作方式、施肥、灌溉等调查。按照国家技术方案要求,每个乡(镇)均要开展典型地块调查。我区涉及柳东新区雒容镇11个村、阳和工业新区、五里亭街道办事处和麒麟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每村调查10个地块。分配的任务是:柳东新区70个地块(由柳东新区具体分配到下辖各村),阳和工业新区20个地块,五里亭街道办事处5个地块,麒麟街道办事处5个地块 。各新区、街道根据下发任务组织开展调查。
(二)总结验收。
按上级农业源普查机构的要求对本次普查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上报总结验收情况。
五、经费预算
1、燃油费:全区调查100个地块,30天×100元/天=3000元;
2、劳务费: 100个×80元/个=8000元。
3、农户咨询费:100个×50元/个=5000元
4、资料印刷费:3000元
以上四项合计为 3000元+8000元+5000元+ 3000元= 1900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充实力量,抓好落实。成立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华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项 飞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刘晓彬 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覃学娟 区农林水利局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军贤 区农林水利局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芳义 区农林水利局科员
张 雷 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科员
颜伟华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科员
叶柳华 洛埠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覃艳荣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科员
杨 熠 五里亭街道办事处科员
龙水才 麒麟街道办事处科员
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和协调本辖区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的原则,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原位监测。争取区财政提供普查专项经费,确保普查顺利开展。区污普办设在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项飞(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兼任。
(二)加强技术支撑。
我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在普查方案制定、典型调查等方面提供全程技术支撑,做好本辖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加强质量控制。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普查方案中“国家一地方一实施机构一实施人员”四级联动的要求,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全程痕迹化管理,数据质量全程可追溯。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组建质控队伍,认真执行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
(四)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