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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农发〔2019〕2号 鱼峰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19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鱼峰区农林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9-01-21 14:44 【字体:

区农业服务中心、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根据《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鱼峰区2019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鱼峰区农林水利局

2019221

  鱼峰区2019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根据《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任务 

  我区承担1500个快速检测法监测样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其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任务1200份,柳州市安排任务300。具体监测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单位 

  快速检测法监测由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承担实施。每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全年监测750个样本以上 (其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任务600份,柳州市安排任务150)。 

  三、监测地点 

  快速检测抽样地点由各镇监管服务站在辖区范围内确定。区农业农村厅第一、四季度例行监测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抽样送检,第二、三季度例行监测分别由河池市、贵港市农业局抽样,样品上交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重新随机编号后,分发到各各市进行检测。 

  四、抽样范围 

  各镇监管服务站重点对本乡镇即将上市的大宗蔬菜、水果产品进行监测。 

  五、监测品种与数量 

  (一)监测品种。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水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蔬菜中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水果抽检以当地产的品种为主。监测的蔬菜品种以当地当家品种或销售量大的主要品种为主,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产销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抽样数量。定量检测抽样数量原则上蔬菜类样品占70%,水果类样品占30%,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7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30%(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各占1/3)。乡镇级快速检测可参照例行监测定性检测的抽检方式执行。 

  六、监测方法 

  (一)例行监测的时间。各镇监管服务站快速检测按月进行,每月20日前必须完成检测并上报数据(实验室检测通过联网自动上报,田头流动检测通过制表后再网上输入上报)。 

  (二)监测项目。快速检测法监测项目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按GB/T5009.1992003规定执行。 

  (三)抽样方法。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NY/T 762-2004规定执行。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快速检测法监测结果按照GB/T5009.1992003标准进行判定,农药残留抑制率超过50%的为不合格。 

  七、结果分析 

  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监测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对每一批次重点监测品种(集中上市的大宗食用农产品)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总体概况、生产基地或市场名称、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田头流动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数据对比分析等)。 

  (二)监测结果分析与总结。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总结。 

  八、结果报送与发布 

  (一)结果反馈。各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区农林水利局。 

  (二)结果汇总报送。各镇监管服务站每月20日前报送检测结果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 

  (三)结果发布。风险评估报告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全年通报4次。 

  九、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区农林水利局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制定规章制度。各镇监管服务站要建立完善检测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在检测过程中要按照技术规程正确操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单位要加强检测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检测任务完成。 

  (三)严格抽样操作程序。遵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实施,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几个环节:一是要购买样品;二是要按标准抽样;三是检测机构尽可能与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同进行抽样,以便在检测发现问题时能及时处理。 

  (四)严格检测操作方法。监测要统一检测方法和判定原则。 

  (五)严格报送程序。各镇监管服务站要按程序和要求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特别是发现使用违禁农药时,要及时通知区农林水利局,并由区农林水利局报告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未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例行监测结果。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要根据下达的监测任务及实施方案组织各监管服务站实施。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合理配备和充实技术人员,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确保“权责一致、人事相宜、保障履职”。按自治区指导市、市指导县()、县()指导乡(镇)的原则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同时,各镇监管服务站要采取跟班培训、以会代训、技术轮训以及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系统地提高各级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 

  (三)保障投入。各镇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将上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下达的监测工作,实行部分购买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样品、检测药品、设备维护、前处理耗材及检测设备、承担对下级检测机构和监管机构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补贴,并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四)加强检查。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对农业农村部或自治区监测结果中农残超标情况严重或屡次检出使用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将约谈当地政府有关领导和农服中心主要领导。                    

  附件:2019年鱼峰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2019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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