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1-01-13 15:40 【字体:

    2020年,柳州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使全市的水利建设、依法治水等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不断实现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共同推进。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行业普法,水利强监管力度显著提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做好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以拍摄水法律法规专题视频进行宣传。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大型现场活动和人员流动聚集,2020年我局以线上宣传活动为主,用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河道采砂、扫黑除恶等知识拍摄成线上宣传视频,向市民群众介绍水利部门的职责及相关水法知识,宣传“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重大意义,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节约水、保护水等理念等传播给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树立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

二是以微信有奖答题方式进行宣传。我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规微信有奖答题活动将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安全生产、库区移民及水土保持等相关水法规作为知识点,以趣味性、实用性为原则,通过开展微信有奖答题活动,吸引了3万余人参与活动,激发各行各业群众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自觉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今年的特殊情况,我们将宣传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防疫工作者相结合,优先把宣传物资送到一线去,旨在宣传水法知识的同时也能为全市的防疫工作作出一份贡献。我局先后去到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市人民医院、广西龙潭医院及共建社区,发放印制水法知识的防疫物资进行寓宣于趣,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暨慰问活动,提升了“中国水周”宣传的力度。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市水利局充分利用网络和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节水,建设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

2. 加强河道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打击水事违法案件。我局河道管理总范围9666.5公里。自白露大桥往上游直至柳城的凤山镇,河道沟汊多,植被丰茂,为不少非法采砂船提供了“掩护”,加大了执法人员排查的难度。此外,还有不少以修理船舶的名义进入管理河段偷采河道砂石,使我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难度增大。因此,我局通过设立执法点、建立联合执法巡查制度等措施,24小时派驻执法人员进行日夜巡河监管,把日常巡查和随机巡察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滞留等违法行为;与柳城县水利局建立联合执法巡查制度,从上下游形成包围式巡察,进一步压缩非法采砂船舶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加强对破坏水资源、水能设施、防洪设施及阻碍河道行洪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今年我局重点查处两起违法破坏防浪墙及破坏防洪堤案件,罚款金额4万元。同时,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和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办理“12345”市政府热线转办案件41件,均及时予以办结。我市全年巡查河道长度共6038.9公里,巡查水域面积563.35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75个,出动人员1116人次,出动船舶455船次。全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已全部结案,罚款共计6万元。

3. 做好水资源费行政征收工作,为水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我局负责对全市140多家取水户进行管理。全年水资源费征收2758.22万元,对全市管辖范围内的取水单位的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巡查96次。此外,我市建设了35个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广西项目取用水监测点,为保障监测体系正常运转,我局与站点取用水单位签订《取水计量检测站点管护责任书》并通过实地勘察、定期登录平台的方式对计量数据进行核实,定期报送数据质量检验半月报。通过建立强有力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强人们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积累水生态环境和综合治理资金,为水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 持续深入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巡河护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乱”问题清单整治制度,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推动“清四乱”专项行动真正见实效,我市积极开展新增“四乱”问题自排查工作。全年,我市各级河长办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开展暗访工作223次,排查“四乱”问题322个,全部完成销号。

5. 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我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市检察院签订了《柳州市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日常联络等机制,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同时,与贵州省建立跨省联席会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受损水生态,推动全市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高效利用。

6. 铲除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我局制定印发了《柳州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及“六清”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水利部门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责任;二是多措施强力推进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进行视频宣传;通过调研指导与暗访相结合,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工作。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共查出涉黑涉恶线索11条已经全部结案清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水利局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左崖同志担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分管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有效加强了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崖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年度法治建设经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统筹推进本级本部门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在重大行政事项中,引入法律顾问提前参与,严格带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通过局党组会、工作例会,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二是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把宪法法律和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三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机构改革后,我局专门成立政策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加强执法队员人员配备,及时补充年轻执法干部参与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设立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明确具体的计划,做到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步骤,落实有依据,切实优化政府职能,稳步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大水利执法监督,强化水利行政事务监管。以水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强化涉水活动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通过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水利法治建设,使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显著成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完善修改依法行政制度。今年我局印发了《2020年柳州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柳州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柳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柳州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柳州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持续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水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从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我局制定印发的《柳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和市水利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我局历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柳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柳政规〔2019〕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7〕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执法公务船锚泊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7〕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7〕19号)等规范性文件仍继续实行。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了《柳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依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我局高度重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实施。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均通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同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实施。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政办〔2015〕6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柳州市水利局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通知》(柳水利水政〔2015〕13号)等文件要求,聘请法律顾问1人,重视并善于运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和依法处理问题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与部署,我局下发了《柳州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水利政法〔2020〕2号)、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修改了《柳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目前我局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经过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按照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柳政规〔2019〕35号),将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时间节点等需公开的内容,全部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增强了我局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二是加强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我局所有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均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加强对全市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我局组织了2次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及法治讲座,1次旁听庭审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此外,我局加强行政执法的保障力度,加强了执法装备的配备,目前局机关及委托执法单位每人均配备有台式电脑,同时按比例,给每4名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定位仪、执法船只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一线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均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活动。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据《柳州市水利局局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暂行办法》(柳水利水政〔2015〕15号),明确规定我局领导出庭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次数以及各科室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程序等,我局局长出庭参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项制度的出台实施,为我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推动法治水利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让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理念切实转变为我局的自觉行动。2020年,我局未接到任何一起由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水事矛盾隐患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桂水政法2019〕3号)文件精神,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事矛盾隐患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摸排自去年开展集中排查后是否有新增的水事矛盾隐患、以及正在调处的水事纠纷矛盾是否存在激化的趋势。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派出检查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涉及水事纠纷调处的相关法律法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以各县区自查、集中排查化解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有目的进行。对本辖区水事矛盾隐患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检查排查存在纠纷迹象或矛盾苗头,对有可能造成水事纠纷,已发生且有调处意见的跨区域交界水事纠纷,重点检查所签协议的执行情况,防止反弹或复发。

通过不断加大水法规宣传执法力度,投入大量水利建设资金为群众解决防洪、灌溉、饮水等方面遇到的实施困难,全市水事秩序正常,无新增的水事矛盾隐患纠纷、行政性争端性质水事纠纷和挂号的水事纠纷遗留积案。另外,我局今年3次配合柳州市调处办到柳城、鹿寨、融安县开展四级联动“三大纠纷”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人民调解宣传手册、调解条例、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防洪、灌溉、饮水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对水事纠纷的案例进行解答。为加强纠纷调解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全市水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七)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我局2020年修订了《柳州市水利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的若干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进行集体学法活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辅相成,全年学法的时间累积均达到40学时以上。

在领导的带动下,我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有效推动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完善并坚持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干部职工会议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反腐倡廉相关规定、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到我局开展法治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今年我局成功举办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在全面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中解决水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整治规范水事秩序。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今年利用水利信息、柳州市水利局微信平台,重点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执法人员执法证网上自学、统一考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局机关干部人员法律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机关工作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020年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局所有在编人员参加“普法”网络考试,所有的“执法考试”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都能认真开展自学并按要求登录系统学习,普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严格依法行政,其中包括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决策及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仍然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得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

(二)决策和法律相结合的紧密度不够。法治政府必须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有待加强。

(三)执法力量不足。目前,市级及各县区水政监察队伍执法人员数量少,各城区除柳江区外,都没有专门设置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对河道进行管理,各县设有执法机构但人员严重缺乏。另外,执法装备的缺乏导致查处困难。水上执法需要车船的保障,市县区均未配备足够的执法车辆及船只。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在人民群众中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带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在水利行业落地见效。

(三)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专业化的水行政法治队伍,要注重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学教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水行政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水行政执法人员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崇尚法治权威、维护法治尊严,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专业水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我市水利工作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在思维方式上,更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在水利行业的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加大水利执法监督,强化水利行政事务监管。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以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水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强化涉水活动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水利法治建设,使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返回 通知公告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1-01-13 15:40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