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发〔2021〕8 号 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4-02 17:35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1〕17号)要求,为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020年度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持有2020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年审的初审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年审工作。
三、年审流程
(一)企业自查
2021年3月31日前,企业对照年审内容完成自查,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年审材料给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区、新区商务部门初审
2021年4月15日前,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对辖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初审工作,并按时向市商务局上报年审材料(年审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1-5)。
(三)市商务局审查
2021年5月8日前,市商务局完成对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工作,并将年审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四)自治区商务厅抽查
2021年5-6月,自治区商务厅对各市年审工作进行抽查,并全区通报各市年审工作情况。
四、年检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2020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设施管理情况,以及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
(二)县区新区商务部门和市商务部门检查内容
1.2020年度在营企业
(1)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情况。通过检查企业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进销存台账,核实企业油品来源是否合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
(2)设施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质量和计量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有无质检不合格情况,定期计量检定情况。
(4)贯彻落实反恐工作和柳州市城区“五车”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检查是否违规销售散装汽油、为无牌“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2020年竣工验收的企业可减少现场核查环节。
2.停歇业企业
排查辖区内停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停业原因以及办理停歇业手续情况。
(三)自治区商务厅抽查内容
1.市商务局年审工作完成情况;
2.市商务局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情况;
3.现场核查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停歇业加油站现状。
五、年检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2020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二)填写完整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附件3);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经营柴油的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六)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七)有效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八)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
(九)有效期内的成品油购销协议、油品进销存台账记录;
(十)近期拍摄的2张(格式为标准A4型纸张大小)的加油站全景彩色照片,照片上标注加油站名称和拍照日期;
提交年审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所有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六、检查认定处理方式
(一)年检合格的企业:由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3)中的“县级商务部门初审意见”栏注明“年审初审合格”等字样,并签字盖章上报。市商务局经审查合格后,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并及时退还证书副本原件。
(二)年检需整改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相关企业名单和年审初审情况上报市商务局核准后,向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合格后,由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申报核验合格后,市商务局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并退还证书副本原件。
(三)无故不参加年审、年审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由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相关企业名单和年审初审情况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查后按规定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申请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应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件4)随同年检材料上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的,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商务局登记进行汇总。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审工作是强化成品油零售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负总责,指定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年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和有关建议,形成正式报告,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企业年检材料连同相关附件1-5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年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严格检查。企业要认真对照年审内容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和数据,严禁瞒报、虚报、漏报、迟报。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认真核查,确保查实每一个企业的相关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应付了事,对报表存在明显差错、或延迟上报材料,影响全市汇总材料上报自治区商务厅的,我局将在通报中予以点名批评。
(三)依法处置。要认真对照本通知明确的检查认定处理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各类情况。特别是对无故不参加年审、年审不合格和超期限停歇业的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故不参加年审、年审不合格以及不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到期换证等事宜,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注销其经营资格。
(四)做好服务。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开展年审工作,加强与企业交流,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企业宣讲相关政策,指导企业解决问题。对于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要积极发动企业入统。
(五)遵纪守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主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年审之便谋取私利。
附件电子版请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单位从柳州市商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2632703,邮箱:swwsczx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2.2020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汇总表
3.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4.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注销登记表
5.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统计表
柳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