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5-14 12:22 【字体: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是中央、自治区决心大力整治的重点工作。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狠抓落实,做好自查自纠。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照教育部“五项管理”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改学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覆盖每个年级、每个班级、每个学科,确保“五项管理”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确保落地生效。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各中小学,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家长反映问题集中的事项和学校,要严肃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要树立典型示范。

请各单位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53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邮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徐丹,联系电话:2851554;电子邮箱:lzjjk2007@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

          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2021513


返回 通知公告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州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5-14 12:22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