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政法安〔2021〕24号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 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7-01 16:18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司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1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主要职责为统筹开展宣传宪法教育活动,组织市级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评比活动,及时汇总县区、学校的材料并向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报送。办公室成员包括市教育局、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段安源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宁 琳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学芝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副科长
田 乐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曾苡萱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副科长
张凤举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吴光燃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县区、学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法治和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各县区、学校要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进行统筹安排。要将“宪法卫士”2021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列入中小学学生道德与法治课必修作业进行部署落实,确保各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各中高职院校要广泛发动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参与率要达到70%以上。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参与率高于70%的市、县(区)和高于90%的中高职院校进行通报表扬,对参与率不达标的地方和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自治区教育厅将把2021年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的学生参与率列入对市县政府教育督导考评内容。
5.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县区、学校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8月20日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2名参加9月初的市级复赛,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可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复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学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8月20日前,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2名参加市级评比,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可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评比。
3.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全市大中小学均可推荐学生参与,网络海选分为全国“网络海选”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海选”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海选”通道,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海选”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2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6人及高校组20人参加全区复赛。
市级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的具体赛程赛制另行通知,“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采取视频参赛的方式,各县区、学校需提前准备参赛选手5分钟脱稿演讲视频。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同时广西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相关要求将另文通知)。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教育部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后期通知。各县区、学校要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学校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动青少年学生参与“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经验总结,巩固学习成果
各县区、学校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做好本地本校范围内的宣传推广,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学习成果。活动期间,欢迎各县区、学校向市教育局、市司法局报送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对于活动组织有力、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将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或通过“柳州教育”“柳州法治”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送。
(四)其他工作要求
1.2021年6月30日前,请各县区、局属学校报送《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员回执表》(附件1)至邮箱。
2.2021年8月20日前,请各县区、局属学校报送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等信息(附件2—5)及选手演讲视频、演讲稿至邮箱。
3.2021年12月6日前,请各县区、局属学校将2021年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2022年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发送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陈学芝、梁涵颖,联系电话:2815914,邮箱:lw620827@163.com。
附件:1.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员回
执表
2.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
荐表
3.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
荐表
4.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网络
海选”选手报名表
5.2021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
竞赛选手指导团队信息一览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