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04 17:25 【字体:

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让城市管理更加便民惠民的建议》(第236号),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城市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指导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扎实开展城市市容管理执法工作,为市民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市容环境。

二、推行柔性执法,彰显城市温度

(一)设置便民疏导点,缓解占道摆卖现象。市城市管理局严格践行住建部城市管理“721 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以服务市民群众为出发点,协助属地政府、街道办合理划定便民疏导点49处,设置摊位约3900个有效缓解流动摊贩随意摆卖现象。积极配合协助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摊点的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充分考虑市民需求、交通状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便民点的位置和规模,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协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协助引导经营主体规范商户自治,支持便民疏导点有序规范经营,助力增加就业岗位,促进消费市场繁荣。

(二)开展柔性劝导工作,保障行政管理对象合法权益在早中晚高峰时段及重点区域,对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出入通行等区域定时定点开展柔性劝导工作,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的疏导点或市场内经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保障行政管理对象合法权益。对多次教育劝导拒不改正的,及时取证留存全过程音像记录,通知整改与留存复查文书记录,依法处置。

三、优化交通管理,破解停车难题

(一)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缓解城市停车压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编制完成《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该规划主要针对路外公共停车场规模、位置等内容进行规划研究,有效缓解城市出行停车难问题。

(二)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平衡停车供需矛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围绕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段区块,在符合设置条件且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为充分利用停车空间缓解网红景点龙潭公园周边停车难的问题,主动协调联系银山驾校、二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造漆厂等单位常态化开放其内部空间供前往龙潭公园游玩的市民、游客临时停放车辆。

(三)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僵尸车”集中清查整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热线、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等途径,向广大市民广泛征集“僵尸车”线索,对收集的线索进行核查纠治,有效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

(四)协调临时停车场地,缓解高峰停车难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柳州市各级有关部门推动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将其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多管齐下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已协调景行小学总部周边停车场,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开放停车场免费供接送车辆停放一小时;协调位于马鹿山公园的市老年活动中心地面停车场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协调三中路老市委大院,早晚高峰期向周边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家长提供临时停车服务;针对文惠路机关幼儿园接送学生停车难的问题,协调人民广场地下停车管理机构为学生家长提供停车服务;并在《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期间,全力推动将“错时共享停车”纳入该条例的条款中,为错时停车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五)开放机关办公区停车场,市民节假日放心出游。目前,我市机关办公区停车场结合实际推进对外开放停车服务,文昌综合楼东、西、南面停车场非工作日停车、文昌综合楼北门停车场对外开放充电市民中心地面停车场对外开放启元广场停车场南面及北面地面停车场对外开放。

)人行道施工管理。针对反复开挖及恢复质量差问题,市住建部门将配合审批部门加强开挖计划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施工;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回填材料及工艺符合标准;落实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提升人行道修复质量。

四、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确保停车资源有序应用

(一)机动车路侧停车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依据原市物价局于2012年印发的《关于重新制定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柳价费〔2012〕132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印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7〕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机动车停车场地定价管理。对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基本为燃油车免费30分钟,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既又兼顾了车位流转率,保证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其他非政府定价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免费停车时间也由经营主体根据经营成本、供求关系等自主确定。

五、规范两轮电动车管理,服务民生需求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积极改进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方式,按照“严管严查、多纠多教、少罚慎扣”原则,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存在闯红灯、醉酒驾驶、涉牌交通违法行为等三类严重违法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拥堵等后果的,依法作出处罚。

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沿街经营环境

(一)适度放宽经营限制,营造和谐经营环境。我市城管部门结合辖区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共在全市1200余家临街小店门前进行划线管理,放宽跨槛经营限制,有序规范临街商铺经营秩序,为市民生活消费提供更加可靠、便捷的保障。逐步推动跨槛经营差异化管理措施,在有条件的区域如次干道、支路街巷、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或者其他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在充分保障行人通行顺畅、消防安全以及市容环境整洁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对跨槛经营的限制。规范跨槛经营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导商户依法依规、文明经营,着力营造宽松有序、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助力广告提档升级。市城管部门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进行规范指导,在个性化基础上严格把关位置、尺寸等要素,助力广告提档升级。同时,为满足商家及市民群众宣传和获取生活服务信息的需求,目前已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设置便民信息栏约1500块,规范小广告发布,并安排专人维护清理。同时加强监管,督促社区、物业做好居民区信息栏管理,确保广告设置规范有序。城管部门将持续听取商家群众意见,推动行业发展与监管协调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七、开放公共空间,便利市民休闲生活

(一)适当开放公园绿地增加林下空间共享率。一是按计划逐步开放公园绿地,实现约90公顷绿地资源共享我市公园绿地增加露营地,供市民、游客免费使用,为市民游客休闲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建设市民所需”为出发点,调整公园绿地改造提升思路,增加林下空间的共享率,在部分条件适宜的街头绿地内增加园路、铺装场地、休息服务设施、运动健身设施等以便市民、游客休憩。三是创新绿地管理模式,为了让市民游客更好的体验开放共享的公园绿地,制定了草坪轮休养护制度,通过科学养护和合理使用,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景观功能和使用功能,在满足游客使用的同时,有效保证植物正常生长与开放绿地可持续发展。

(二)增建扩建公厕,急群众之所急。我市今年实施的柳州市“智慧驿站”公厕项目,配套给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及附属商业内容。智慧驿站公厕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解决露营地市民的如厕需求,改善人居环境,使得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八、加强法制教育,筑牢服务理念

市城市管理局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大对市民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走访提醒、发放宣传资料、定点宣传等方式,提高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一是指导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车辆未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内,非法侵占人行道、盲道等不按规定停放的,通过现场教育,向车主宣传尊重残疾人的理念,引导规范有序停车,有效避让盲道设施。积极利用交警部门车主信息平台及时推送违停移车提醒短信,规范劝导违停当事人主动驶离,释放柔性力量,深入践行人性化执法,推动执法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据统计,今年以来,利用人行道车辆违停提醒移车短信、现场劝导等手段,车主主动移车率81%,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二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柳州市区道路停车秩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对严管街以外的其它道路,实施人性化执法,采取先行推送手机短信息通知车主驶离,对及时驶离的违停车辆均不予以处罚,如不整改不驶离的再实施处罚。今年推送违法停车提醒短信息以来,处罚占比明显降低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住建部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人性化城市管理,为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将柳州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美丽城市,全力守护“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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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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