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7-19 18:00 【字体:


                                         柳建复字〔202585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247提案的答复

**委员

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柳州市推广空中轨道移动充电机器人的建议》(第247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发展改革委、柳州供电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空中轨道移动机器人的建设

市政府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升级版”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新能源汽车补能模式创新。支持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推动轨道式可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不适宜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区域,加大推广应用可移动的充电车或充电机器人作为补能模式。目前,柳州供电局在电网调度指挥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已安装一套轨道式充电基础设施,该项目部署一套智慧共享滑轨充电机器人,形成“桩找车”智慧共享移动充电的应用场景,项目整套装置覆盖35个车位,配置6支充电枪,单枪充电功率7kW,充电桩利用率较传统充电桩提升50%以上用于地下停车场油车与电车混停场景,解决老旧小区供电容量和充电桩投资改造受限等突出问题。通过各车位间共享充电设备,提升设施利用率,使得车位管理更加灵活,缓解用户的停车焦虑。在其智能调度管理系统指挥下,充电负荷统一调配、有序充电,充电桩分时复用、多车共享,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供电容量,实现增桩不增容,有效减轻能源供应压力。该项目是柳州市轨道式充电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后续,柳州市将继续推广建设轨道式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

自治区推动实施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1-2023年)以来,我市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736.10万元,充分调动了企业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虽然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政策已20231231日终止202411日至今自治区层面未出台新的财政补贴政策,但市发展改革委已向自治区能源局反映继续给予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市发展改革委还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鼓励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业主实现多渠道融资。同时,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柳州市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第一批)》《柳州市促进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州市新兴产业壮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将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明确列为壮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重点培育

三、科学规划,完善充电服务网络

我局负责牵头推进《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规划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空中轨道移动充电机器人的优势,在老旧小区供电容量受限等条件下,科学规划轨道移动充电机器人布局,切实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等政策宣贯活动,突出宣传移动充电机器人,持续提升市民认知度。二是用好政策工具多措施培育壮大移动充电机器人产业。继续逐年开展我市重点培育的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柳州市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第一批)》(柳政规〔20248号)相关政策,助力移动充电机器人产业壮大。三是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启动《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规划工作中充分考虑移动充电机器人的应用前景,以规划引领移动充电机器人的发展。

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19

此件公开发布;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姚威达,135077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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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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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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