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3887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城管复〔2021〕6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35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议内容:关于加大对高层建筑违建问题查处和打击力度的建议

    一、事由

高层建筑违建问题

    二、分析原因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一些业主利用架空层和悬梁违章搭建 存在以下问题:违建者以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缺乏必要的安全配套设施和质量监督,存在着建筑、防火、施工等多方面的安全隐患;违法建设占用大量宝贵的公共用地资源,挤占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严重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    

目前,市政府对地面和顶层的违建打击卓有成效,而高层建筑内、外的违建由于隐蔽性强,难以直观显现,且物业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或不作为,有些对违建问题仅仅是罚款了之,没有强行拆除,以至于高层违建现象越来越多(可参考彩虹城5栋)。  

    三、建议

市政府加大对高层违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加大防范,制度上加大建设,机制上抓紧完善,重点上加快突破,执法上加强联动,持之以恒地保持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严控增量、削减存量


承办单位: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3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XX代表:

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对高层建筑违建问题查处和打击力度的建议》(第35号)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先后开展了2013-2015年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风暴行动”、2016年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百日大会战”、2017年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2016-2020年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五年攻坚行动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此期间也就我市拆除较为困难的部分违法建设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多项应对措施,对高层建筑违法建设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打击防控效果。

一是通过推行违法建设治理“街长”、“村长”制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构建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的街道—社区、村—屯二级街长、村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违法建设责任主体,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充分发挥了全市街道、村委会等基层部门主观能动性,由“街长”、“村长”做好协调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查处的前期工作,再由城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立案,有效地减少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当事人容易产生直接矛盾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设立违法建设治理“街长”、“村长”制“红黑榜”,每季度进行通报。通过充分发挥全市各街道社区、村委会基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把新增违建的巡查工作和打击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构建基层与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违法建设人员主动自拆意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1.限制违法建设房屋房产活动:由城管部门整理违法建设房屋案件移交不动产管理部门实施冻结的机制,对涉及违建房屋暂时停止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从源头上打击违法建设人员的非法利益。2.开展违法建设案件信息公示,城管执法部门定期将违法建设案件信息提交发改部门进行公示,通过舆论压力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违建人员的自拆意识。3.对违法建设人员实行“拆罚并处”:通过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处以限期拆除,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增加当事人的违法建设成本,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的苗头。

三是运用两大科技,做到全覆盖监控违建“无处遁形”。主要从以下两方面:1.无人机巡查识别。从2017年开始,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陆陆续续组建了无人机队伍,培养了一批批熟练的无人机操控技术人才,有效填补了查违控违工作中,对高空楼顶、深街小巷、偏僻区域违法建设监管的空白。2.实时信息化监控。2017年底,市城管执法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出资聘请第三方,采取卫星图斑对比与无人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市违法建设存量面积的勘测工作,同时利用勘测成果开展柳州市违法建设实时信息监控平台建设,构建出我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测绘天网”,实现人工巡查与实时监控的无缝结合,推动柳州城市的智能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将持续保持“飓风行动”以往力度,研究出台更多符合我市的违建治理方案,为“五美五好”柳州的城市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最后感谢XX代表您对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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