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7-11 12:00 【字体: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4

提案的办理情况


提案内容:关于破解民营企发展难题,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这个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转折提升阶段,“信用问题”给众多民营企业在生产、发展方面带来一定的问题和困扰,这些问题和困扰不仅有企业自身信用管理的规范化问题,也有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现实条件下需要引导民营企业主动适应信用经济时代内外环境变化的要求,在扩大信用交易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推动“信用”在企业持续成长中发挥好加速器作用,避免因“信用”问题使企业发展遭遇瓶颈或壁垒。

据统计,2015年至20213月,柳州市累计共有18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4427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失信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也给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我市亟需重视解决。

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引领诚信风尚。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政府带头讲诚信对引领社会诚信风尚具有重要作用。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做到有诺必践。对多年来政府及部门的承诺事项,进行梳理归类处置。对于不合法规的,解释、解除;合法合规当前无力践行的,研究处置方案,逐步解决;具备践行条件的,迅速解决。二是保证政策应享尽享。提升无还本续贷“申贷获得率”,简化地方金融稳定资金为企业过桥续贷手续,使企业快速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企业反映的拖欠账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台账,逐件销号,数额过大无法一次清偿的,明确还款期限,专项督办。

二、为企业增信,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是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二是健全完善增信贷正向激励措施。充分释放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政策红利,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民营、服务实体的主观意愿。三是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四是专项治理侵害民企融资利益的行为,加强行业引导和管理,正本清源。

三、分类应对和处置企业风险,修复被侵蚀的金融生态。一是对企业分类处置。对经营前景良好的企业,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破圈断链”,恢复其融资能力;对于产能落后的风险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果断处置、及时出清、尽快止损;对已显露风险的企业,没有生产能力的清算,有生产能力的重整。对个别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实施联合惩戒,重拳打击、形成震慑。二是快速处置并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抵押物的非司法快速处置通道,贷款既有企业担保、又有财产抵押的,要优先处置抵押财产。引进资产管理公司等不良资产处置专业机构,采用不良资产单项处置、打包处置、债权转让、资产重组、诉讼拍卖等方式,大批量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缓解其不良贷款率过高的压力,助推担保链问题的解决。

四、遵循谦抑审慎司法原则,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是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二是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与企业家人身保护兼顾。对于没有转移隐匿资产行为,仅是经营恶化的企业,引导其依法处置、及时还债。三是依法处理涉企互联互保案件。在担保案件中,担保人提供一般担保,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可以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在执行案件中,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优先执行债务人,避免“处理一个担保案件,倒闭几个优质企业”现象。

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主办,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次会议

164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好!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破解民营企发展难题,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64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组织相关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柳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制定顶层文件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已正式印发实施《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快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和公平竞争良好发展环境,以信用助推实体经济,助企纾困发展,全面加快信用柳州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一)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督促各级政府做到有诺必践。把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招商引资承诺兑现、履行依法签订合同等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的重要内容,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民营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措施

出台柳州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的工作方案。其中,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包括: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事项的支持力度。

(三)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定期清理政府部门及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各部门自查建立台账,督促还款。开放企业举报通道,及时收集和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对收到举报信息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实属实的,立即督促还款,做到动态清零。全面做好企业清欠反馈工作。主动与民营企业联系,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拖欠的各类账款,加快拖欠账款清理工作的进度,力争做到拖欠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

二、以信用助推实体经济

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首先稳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大信用在融资授信领域的应用,针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推出无抵押无担保金融授信产品。截至目前,辖区内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柳州银行业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949.91亿元。其次全面推广运用桂信融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支持,提供政银企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融资发展。自202111月上线以来,辖区企业累计在平台注册1253户,平台服务企业融资252.53亿元。最后大力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用,促进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225月末,辖区企业累计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应收账款融资335笔,金额300.99亿元,其中线上政采贷30笔,金额3159万元。

)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主观意愿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构建良好稳定的银企关系。持续开展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统计监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线上业务,持续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基层人员敢贷、愿贷、能贷积极性。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开展续贷和首贷业务,提升小微企业续贷和首贷业务比例。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规范整治经营行为,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推动动产融资担保创新,指导金融机构立足柳州区域经济和产业特点,积极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创新信贷模式,推出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等生物活体抵押融资、碳汇收益权融资等系列信贷产品,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抵质押品范围。截至20225月末,柳州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系统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15821笔,查询19157笔。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积极引导柳州市获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坚守准公益性定位,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助企发展的稳定器和放大器作用。大力开展桂惠保业务。着力减轻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全力保障企业持续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担保准入门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灵活设置反担保,逐步提高信用反担保占比。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信用证担保,且单笔担保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和为中小企业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集合债、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的担保业务向自治区申请风险补偿。

(七)开展专项治理侵害企业利益行动

严肃整治借征信修复名义从事虚假宣传、诈骗等扰乱征信市场秩序相关违法违规活动。今年上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共排查相关案件513起,利用我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公安情报技术平台上建立征信数据研判模块,将相关案件线索导入大数据信息库进行比对和研判分析,共收集相关数据107条,提前预警可能影响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案(事)件11次。

  1. 积极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及自治区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市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综合应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在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根据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目前我市已有42个行业和领域建立了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提高了监管效能。建立信易贷白名单机制,我市出台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助力经营前景良好的企业加快融资。简化审理程序,合理运用破产专项资金,快速出清僵尸企业,柳州中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促成市政府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并按年拨付资金,大大缓解出清费用的压力;简化简单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出台操作规程的方式实施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极大提高了企业出清效率。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坚决杜绝信用措施泛化滥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

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成立市级金融风险处置专班,召开各类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会30余次,约谈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企业)40余次,指导各高风险银行机构制定一行一策风险化解方案,积板组织开展金融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协助柳州市区联社等农合机构推进高风险机构资产清收处置。

  1. 遵循谦抑审慎司法原则

(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界限,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增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减轻企业诉累。对民营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在有其他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可以不冻结流动资金。

十一)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

畅通涉企接报案绿色通道、法治服务通道、案件信息回访通道,建立挂牌警企联络保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厉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审慎对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留置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黑恶势力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完善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税务系统和法院依法对重整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民营企业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及时屏蔽失信信息,恢复民营企业家信用。

  1. 加强信用修复

(十二)加强信用修复工作

首先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力度,各县区、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常态化组织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引导失信企业严格按国家流程、规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获得更多市场发展机会。我市累计共指导企业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3303次。其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明确信用修复的流程与操作方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进行信用修复。在治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方面,2021年底我市在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224户,今年以来已注销34户,信用修复8户,吊销1户,失信企业黑名单数量进一步降低。在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方面,共接到8家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经办案机构审核,对上述8家企业均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我通过主动帮助违法失信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为企业重塑良好信用。最后,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退出机制。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符合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及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恢复被执行企业或企业家信用。同时多措并举促进执行和解。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不同形式的执行和解,如分期偿还、以物抵债。通过强制与和解双管齐下,找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最大公约数,平衡双方的利益,既增强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也给了被执行人喘息之机,尽量能够轻装上阵全市法院共有3871人次案件被执行人通过主动履行、达成和解协议或分期履行等积极履行行为,执行法院对其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进行了屏蔽或解除。该做法得到自治区高院的表扬和推广,受到各界关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报道,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三)加强诚信宣传力度

我市组织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诚信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诚信建设政策及成效,积极引导失信企业严格按国家流程、规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获得更多市场发展机会。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以诚信体系建设抓手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会同各有关单位建立定期会商和常态化调度机制,合力谋划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推动信用贷款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同时围绕积极引导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以信用助推实体经济,激发企业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谢谢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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