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1-11 08:21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西柳城县居而乐农业有限公司(原名:广西鼎丰城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巴马米酒和优级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GC19450000620230670
样品名称
巴马米酒
生产日期
2017-05-24
型号规格
500ml/瓶
标称生产企业
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广西鼎丰城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三氯蔗糖项目
检验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GC19450000620230673
优级白砂糖
2019-02-10
400克/袋
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分装)
色值项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2019年9月20日,我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巴马米酒”检验报告(No:G19-T05302)、“优级白砂糖”检验报告(No:G19-T05305)。“巴马米酒”(标签标示产品名称:巴马米酒,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17-05-24,生产企业: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巴马镇新建路245号)检验报告(No:G19-T0530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优级白砂糖”(标签标示产品名称:优级白砂糖,规格型号:400克/袋,生产日期:2019-02-10,生产企业: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分装),企业地址:广西崇左市渠珠大道2号)检验报告(No:G19-T0530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GB/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9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巴马米酒”检验报告(No:G19-T05302)、“优级白砂糖”检验报告(No:G19-T05305)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2019年9月23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本案巴马米酒涉案金额156元,优级白砂糖涉案金额118.5元。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巴马米酒和优级白砂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处理意见及依据: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巴马米酒”和“优级白砂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在采购上述批次巴马米酒和优级白砂糖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合法来源,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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