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工商处字〔2018〕709号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工商处字〔2018〕709号
发布日期:2018-05-29 15:42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工商处字〔2018〕709号
当事人: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办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KB8XT3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住所:柳州市水南路221号灯台花苑16栋二层3、4间;法定代表人:葛明;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16年3月2日;营业期限:2016年3月2日至2036年3月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经查实,当事人为加大其开发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即“联发滨江”房地产项目)的推销力度,显示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的地理位置、风水走向、户型、教育、商圈、交通等优势,自行利用其注册、使用的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在微信公众平台先后发布多个宣传页面。其中,当事人2017年11月26日发布了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2017年11月28日发布了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
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含有“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很少有不讲究风水的……古代的帝王 不论是皇宫还是帝陵 都要挑选能使皇族兴旺的龙脉 就连平民百姓搬迁也要请风水先生相看宅邸 讲究依山傍水和四至朝向,以保升官旺财 而今天 联发·滨江壹号 特意邀请风水大师——方象教授 亲临项目,为滨江壹号整个项目“把把脉”…… 风水美宅,上佳之品” 、“象教授和我们的工作人员说道:“风水学讲究天人合一,而联发·滨江壹号的风水实属上佳,无论在大环境、地理、人文等方面;都尊崇建筑“风水”之原则,住宅都实乃旺家旺财之宅”……有着深厚风水实地考察经验的方象教授对联发·滨江壹号赞不绝口……南北贯通,龙脉所在……方象教授还惊喜的发现 我们的项目位于柳江与龙湖支流的交汇处 是南北贯通之所,龙脉聚焦点 柳东新区的龙湖的支流走向为东西走向 柳江为南北走向,正好交汇贯通 所以称之为龙脉聚焦点”、“可见联发·滨江壹号 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风水走向 绝对都是上上乘 所以置业安家选择联发·滨江壹号 绝!对!不!会!错!”等涉及风水的文字内容,同时配有当事人所称的“风水大师方象教授”和当事人工作人员一起出现在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现场的图片。
上述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含有“好的居住风水 可以改变人的运气、事业、爱情 因此自古以来 无论仁者还是智者,都十分重视住宅风水 从科学理论上来讲 风水也与现代生活健康理论不谋而合 好的风水,养育了一方人才 ”、“11月25日当天 国际知名易经风水学者——方象教授 亲临联发·滨江壹号项目现场 表示联发·滨江壹号的风水堪称上上之选! ”、“其实,户型好不好,除了大小、格局、朝向也还得看风水学如何讲究……联发·滨江壹号拥有完美风水户型……风水学看朝向,方正间聚财纳福……风水学看布局,出入间大家风范……餐厅、客厅相连,直通庭院 隔开卧室、厨卫 进行干湿、动静分离 完成了绝佳的风水布局……风水学看格局,内卫间皆合宜……生活从此心旷神怡,必定时运昌济”等涉及风水的文字内容,同时配有当事人所称的“国际知名易经风水学者方象教授”和当事人工作人员一起出现在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现场的图片,以及当事人宣传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所拥有的“完美风水户型图”。
至2018年2月1日止,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均仍在发布。
以上事实由我局依法制作和调取的下列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葛明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葛明的身份;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黄××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受委托人黄××的身份及其代理事项、权限。
证据(二):我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黄××的询问笔录,证明:(1)当事人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事实;(2)当事人为加大其开发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即“联发滨江”房地产项目)的推销力度,显示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的地理位置、风水走向、户型、教育、商圈、交通等优势,利用其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在微信公众平台先后发布多个宣传页面的事实;(3)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自行发布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的时间、内容;(4)上述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注册、管理、内容发布由当事人员工兰×负责的事实;(5)当事人在其联发滨江壹号楼盘售楼部内摆放的“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以及在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东”公交站台(东往西)委托发布的广告均含有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微信二维码的事实。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打印提存所作的计算机数据证据提存笔录和相应的页面打印件,证明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含有涉及风水的文字内容,同时配有相应图片的事实。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标题分别为“不负所望,热销难挡,别墅首期开盘引爆柳州!”、“自从养了蛙,就过上了老母亲般的生活!”和“返乡如何安家,这是我听过最好的答案!”的宣传页面打印提存所作的计算机数据证据提存笔录和相应的页面打印件,证明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在微信公众平台先后发布多个宣传页面,显示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的环境、交通等优势的事实。
证据(五):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柳州市安泰路1号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售楼部检查所作的现场笔录及所拍摄的照片,证明:(1)当事人在其联发滨江壹号楼盘售楼部内摆放有“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标题为“联发|滨江壹号 王者荣耀 尊驾来袭”的宣传牌等宣传资料的事实;(2)上述“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含有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微信二维码及联发滨江壹号楼盘项目位置示意图、“售房柳字第【2017】082LD号”字样的事实。
证据(六):“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广告合同复印件,证明:(1)当事人委托柳州市睿澳广告有限公司印刷制作上述“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的事实;(2)上述“联发|滨江壹号 别墅A户型”宣传册含有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微信二维码及联发滨江壹号楼盘项目位置示意图、“售房柳字第【2017】082LD号”字样的事实。
证据(七):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东”公交站台(东往西)的宣传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的广告所拍摄的照片、当事人提供的相关广告合同复印件,证明:(1)当事人委托柳州市一禾广告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上述公交站台广告的事实;(2)上述公交站台广告含有“联发|滨江壹号 王者荣耀 尊驾来袭”、“开发商·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等内容的事实;(3)上述公交站台广告含有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微信二维码的事实。
证据(八):当事人提供的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微信公众号帐号页面截图打印件、微信认证页面截图打印件、微信认证凭据打印件、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情况说明打印件、微信认证服务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兰锋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证明:(1)当事人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事实;(2)当事人于2017年11月23日完成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微信认证,认证费用300元的事实;(3)上述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的微信认证由当事人员工兰×负责的事实。
证据(九):当事人提供的编号为售房柳字第(2017)082LD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联发滨江】项目销售代理合同》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开发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为“联发滨江”房地产项目。
证据(十):我局向当事人送达的《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及相应的《送达回证》,证明我局书面要求当事人提供与上述宣传页面有关的证明文件、合同、票据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事实。
证据(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证处就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发布的多个宣传页面出具的《公证书》,证明:(1)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微信认证主体标称“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的事实;(2)微信公众号“柳州联发”(微信号:lzlianfa)发布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等多个页面的事实;(3)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宣传页面、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宣传页面含有涉及风水的文字内容,同时配有相应图片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由当事人、受委托人及相关证明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经查证属实。我局认为上述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风水”是什么?不可将风和水分开作为自然的物质来理解,它是一个自有其特定内涵的完整的词。《辞海(第六版)》(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指出:风水,亦称“堪舆”,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现如今,不少人将事业的步步高升、孩子的金榜题名、家庭的和睦美满寄希望于祖坟和住宅的风水,所以选墓地、购新房时要先请“风水大师”指点一番,甚至导致有的工程因“大师”妄议而建,一些建筑因“挡风水”而拆。我们的祖国要发展进步,人民要安居乐业,只能依靠科学技术,依靠经济文明建设,包括风水在内的迷信观念应当摒弃。
本案中,当事人为加大其开发的联发滨江壹号楼盘的推销力度而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上述宣传页面,应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广告范畴。当事人为推销其联发滨江壹号楼盘,自行发布涉案广告,应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所指的广告主,所发布的涉案广告应属《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房地产广告。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含有风水的迷信内容的广告有损于社会良好道德风尚,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当予以禁止。上述标题为“独家揭秘柳州风水宝地!风水大师为你解读鼎级楼盘!”的房地产广告、标题为“一分钟读懂柳州风水宝地的奥秘”的房地产广告,均含有大量涉及风水的迷信内容,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的行为。
作为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当事人为推销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而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容易使社会上执迷于迷信的购买者趋之若鹜,对社会思想道德文明建设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冲击,其行为应该予以处罚。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的上述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2018年5月1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柳工商听告字〔2018〕70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但于2018年5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从轻处罚。其主要陈述申辩意见如下:1、已进行核查并删除相关内容;2、已从中认识了错误,吸取了教训;3、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在资金方面也承受着巨大压力,本次行为属初犯,承诺今后层层把关,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认为当事人已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错误并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的情形,可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款项缴纳到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龙城支行(户名:柳州市财政局代收代缴专户;账号:2105403009249013423;单位代码:151450;收费项目代码:103050104008),逾期不缴纳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或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内容导航】: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管理维护: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000034
桂ICP备05009280号-1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
技术支持:0772-2812254、282288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邮箱:xxzxwzk@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72-2812254 举报邮箱:xxzxwz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