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数据规划〔2022〕15号关于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柳数据规划〔2022〕15号关于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16:0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来文《关于申请批复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柳检函〔202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柳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建设项目建议书。
一、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
2204-450200-89-04-743692
二、建设目标
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对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整个提讯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规范执法办案的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讯工作安全和效率,提升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收集利用、快速反应、侦查办案及打击与预防犯罪能力。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远程提讯平台。运用远程音视频交互技术,建设上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之间,检察院和看守所之间的远程提讯平台,实现远程音视频传输、存储功能。
(二)购置1间提讯室远程提讯设备。购置LED显示屏、音频设备、远程提讯终端、摄像机、同步刻录机、全向麦克风、实物展台等,实现提讯室远程提讯功能。
(三)购置看守所提讯室远程提讯设备。为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提讯室购置远程提讯终端、摄像机、液晶电视、温湿度显示屏、电子签名终端等,实现对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远程提讯功能。
(四)提讯室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提讯室防止泻密、隔音、安全等要求,对提讯室的电路、墙面、地面、天面、室内空调控温等进行建设以及购置审讯桌椅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44.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须按照柳政规〔2020〕7号文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和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二)项目监理、安全等级测评、设备材料的采购、软件开发等内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硬件设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台帐,项目开发、购置软件纳入无形资产管理。
(三)项目建设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
(四)项目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硬件等基础架构应采用国产化安全可靠技术路线,完成国产终端适配工作,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五)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要求,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60070,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12388,收信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545006。网络举报请登录:http://guangxi.12388.gov.cn/liuzhoushi/)
附件: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