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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17 16:40 【字体:

机构名称: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811084   

传真号码:0772-2821448

负 责 人:吴珊珊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柳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市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四)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漠化片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全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十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市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柳州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资产管理、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监控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委内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绩效考评、电子政务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具体事项、综合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二)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科。负责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全市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统筹全市规划编制立项,协调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判和预研判。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三)综合法规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等工作。

  (四)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各类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及规划。提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人才开发建议。牵头组织拟订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并协调推进。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科。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安排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分工组织推广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按权限审核转报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推进落实国家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举措。组织编制年度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草案,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七)农村经济科。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项目。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起草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有关帮扶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八)服务业和经济贸易科。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服务业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建议。监测研判市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落实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系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九)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订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发展、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发展规划与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组织实施工业重大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组织拟订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计划,统筹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权限办理新建工业项目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审核高技术相关重大项目,归口办理工业项目、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项目的初审转报。

  (十)能源科。提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电力相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管理,按权限审核备案能源项目。组织拟订全市电力和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能源工作,统筹全市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配合实施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

  (十一)重大项目建设科。研究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布局。提出加强全市重大项目管理的建议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配合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工作。

  (十二)基础设施和交通科。负责市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管理。负责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及综合交通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及综合交通项目的审核和备案。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牵头编制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权限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审核备案。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十四)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社会民生重大课题,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全市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按权限审核有关社会领域的项目,统筹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提出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预算内建设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下达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科。牵头组织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调查、考评、督导、调研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和组织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及政策措施。负责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推进信用知识教育、宣传和考核等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六)价格管理科。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工农产品、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管理原则、方法和标准。拟订和调整市级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标准。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十七)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提出全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牵头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实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和调整有关价格政策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组织收费政策方面的价格听证会。

  (十八)价格成本监审科。拟定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规定、程序及方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为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成本依据。

  (十九)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全市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组织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承担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示范项目。承担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二十)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研究提出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的粮食仓储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二十一)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十二)执法督查科。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负责“12325”监管热线电话受理、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出国(境)管理、教育培训、人才发展、机关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党的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办公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5楼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772-2811084        负责人姓名:覃安莉        电子邮箱:lzsfgbgs@163.com

(二)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科

办公电话:0772-2811081         负责人姓名:吴佑松       电子邮箱:lzsfgwzhk@163.com

(三)综合法规科

办公电话:0772-2860514         负责人姓名:陈丰斌       电子邮箱:lzzhfgk@163.com

(四)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

办公电话:0772-2860449         负责人姓名:伍文能       电子邮箱:lzsfgwtgk@163.com

(五)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科

办公电话:0772-2811531         负责人姓名:王晓丽       电子邮箱:lzsfgwqyk@163.com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科

办公电话:0772-2811595         负责人姓名: 杨 漾         电子邮箱:lzsjwtzk@163.com

(七)农村经济科

办公电话:0772-2823968           负责人姓名:陈翼华       电子邮箱:lzsfgwnjk@163.com

(八)服务业和经济贸易科

办公电话:0772-2819810           负责人姓名:黄昕皓         电子邮箱:lzsfgwjfk@163.com

(九)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

办公电话:0772-2821712           负责人姓名:覃智超        电子邮箱:lzfgwggk@163.com 

(十)能源科

办公电话:0772-2660422            负责人姓名:谭 虹        电子邮箱:lzsfgwngk@163.com

(十一)重大项目建设科

办公电话:0772-2811593           负责人姓名:韦仕盼        电子邮箱:lzsjwzdk@163.com

(十二)基础设施和交通科

办公电话:0772-2822974          负责人姓名:康  毅        电子邮箱:lzsjwjck@163.com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办公电话:0772—2660209         负责人姓名:徐健高      电子邮箱:lzsfgwhzk@163.com

(十四)社会发展科

办公电话:0772-2811533           负责人姓名:蓝 海        电子邮箱:lzsjwsfk@163.com

(十五)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科

办公电话:0772-2660073          负责人姓名:陆 伶        电子邮箱:lzsyshjbgs@163.com

(十六)价格管理科

办公电话:0772-2825387          负责人姓名:吴 柳         电子邮箱:lzfgwjgk@163.com

(十七)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办公电话:0772-2812007            负责人姓名:罗建强      电子邮箱:lzfgwjtk@126.com

(十八)价格成本监审科

办公电话:0772-2805749           负责人姓名:张广衡       电子邮箱:lzcbj@163.com

(十九)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科

办公电话:0772-2826756          负责人姓名:赖儒斌        电子邮箱:liuzq123123@163.com

(二十)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

办公电话:0772-2826003            负责人姓名:何智凡        电子邮箱:lzsfgwgjcck@163.com

(二十一)物资储备科

办公电话:0772-2825316            负责人姓名:韦琛          电子邮箱:lzfgwzcb@163.com

  (二十二)执法督查科

办公电话:0772-2824202            负责人姓名:覃华锋       电子邮箱:lzlsjjdjc@163.com

  (二十三)人事科

办公电话:0772-2823708           负责人姓名:覃安莉       电子邮箱:lzfg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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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3-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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