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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8-08 11:24 【字体:

机构名称:柳州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柳东新区启元广场(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A24-2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822960

负 责 人潘旭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学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并做好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直属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直属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市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高职、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柳留学生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柳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绩效考评、扶贫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罗业荣

联系电话:0772-2822960

(二)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拔任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按管理权限审核、报批学校党委和纪委机构设置方案,党代会方案和党委、纪委组成方案。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曾苡萱

联系电话:0772-2811604

(三)思想政治教育科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德育教育、研学、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庭教育教师、班主任、德育骨干教师、共青团干部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人:张巍

联系电话:0772-2810882

(四)政策法规安全科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禁毒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学校章程备案、公示工作及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

负责人:樊昌林

联系电话:0772-2836537、2815914

(五)人事教育与对外交流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培训、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指导开展教师补充、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教师培训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柳外籍教师、专家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协助指导全市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人:顾金燕

联系电话:0772-2815940

(六)财务基建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参与拟订并实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全市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统筹管理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国内外对市本级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对教育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统筹协调全市优化学校布局调整,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基建规划,提出市本级教育“两费”投资计划意见,并负责投资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学校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做好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教育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组织指导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协调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卞新明

联系电话:0772-2801945

(七)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制订普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与协调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指导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基础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有关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承担全市普通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监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工作和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援助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   

负责人:丰湘冰

联系电话:0772-2851554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估。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职业教育工作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援助工作。审核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指导全市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管理全市职业院校公派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推进校企合作和协同育人建设,负责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社会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指导民办教育机构教育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负责人:韦健

联系电话:0772-2815943

(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教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师生开展各类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相关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健康素养教育、青少年校园足球、学生近视眼综合防控及学校防艾、防范传染病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人:吴海弋

联系电话:0772-2812869

(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负责人:唐春平

联系电话:0772-28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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