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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


您好!欢迎使用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请先登录!
温馨提醒

为保障您及时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提高效率,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请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电话;明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二)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准确、具体,尽可能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二、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的事项,本机关不予受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公开有关征地信息,请直接向相关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公开有关物业信息,请直接向相关住建部门或所在辖区提出申请,以便快捷获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请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六、如本平台无法满足申请人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出申请。(不接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七、申请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除网上申请外,您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下载申请表格),采用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采用当面方式申请的,请到各行政机关受理点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