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非法盗采死亡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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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2-10-19 16:25 【字体:

柳安委办201297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现将《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非法盗采死亡事故的通报〉》(桂煤安监字〔2012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通报的有关要求 

  另外,我市柳江县思荣锰矿区及周边,柳城大青、木屯、南村煤矿区,融水永乐煤矿区、安陲乡101-108锡矿区,城中区河东锰矿区等地由于矿区矿产资源埋藏浅、易开采,受利益驱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仍时有反复。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联合行动,确保综合监管职责、行业监管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开发区管委会)要立即组织对矿产资源的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非法采矿活动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打击取缔。要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四、加强采矿塌陷地段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易采煤炭露头、锰矿点、非法盗采形成的探头、塌陷坑、水塘等进行整治,达到铲除探头、填平坑洼、恢复地貌标准,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请于11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汇总。 

  联系电话:2806255(传真)电子邮箱:13877263117@139.com 

    

  

    

  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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