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3-02-27 10:38 浏览量: 【字体:

  柳安委办〔201312   

  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全面提升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根据《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226 

    

    

  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为目标,以落实培训责任、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宣传。与“六五”普法相结合,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重要文件的宣传实施,普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多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以学校、企业、村(社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单元,分行业、分地域制定“五进”活动宣传教育计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2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继续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提升安全文化的影响力。 

  3.营造安全发展舆论氛围。大力拓展安全生产宣传平台,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一是以市级主流媒体为主阵地,积极发挥网络媒体、行业媒体、政府内部刊物的作用,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公益宣传,加强舆情分析和引导。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简讯》、《柳州安全》编辑质量,搭建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和经验交流的平台。三是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事故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氛围。 

  4.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评审办法和标准,培育并再评选10个左右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示范企业和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认真落实《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柳政办〔2012269号)力争三江县丹州镇建成全国安全社区,四个城区各建成1个广西安全社区。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培训 

  5.注重各级领导安全培训和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加强全市各级党政、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干部培训、讲堂讲座沙龙等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各级干部安全意识。二是利用调研考察、业余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提高监管队伍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法能力,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完成各级政府或政府组织新任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培训持证上岗。 

  6.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初训、复训和持证上岗的监督,杜绝无证上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核。要根据我市特种作业工种分布,积极摸排、登记和组织未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和复审培训,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的死角,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技能和持证上岗率。 

  7.指导、监督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根据《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的规定要求,强化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班组长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强化现场安全培训,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前安全确认法,在已被命名为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规模以上企业选派的重点班组首先开展培训推行,以后逐步扩大到全市各企业各班组。通过树立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促进班组安全建设。指导、督促企业组织各类人员特别是新进、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员工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年内企业要完成对所有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轮训一次。 

  8.夯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础。完成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职业学院(学校)、专业安全培训机构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监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资质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优秀教材课件评选,突出案例特色教学。建立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才库,鼓励和支持安全监管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农民工培训平台建设,将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建成安全生产网络培训、考试、管理平台,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9.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办班备案和考核等程序规定,完善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执法,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督查手段,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实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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